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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387470-X-/2020-0702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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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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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执行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管理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两支综合性救援队伍,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等建设,提升处置能力。指导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18起,死亡5人,直接财产损失64.7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5起,下降45%;死亡人数减少9人,下降64%;直接财产损失增加48.2万元,上升275%。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4起,死亡4人,直接经济损失0.5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减少9起,下降69%,死亡人数减少10人,下降71%。火灾事故发生13起,无人员伤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1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减少7起,下降35%。工矿商贸行业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9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上升100%。主要工作:1.完善应急管理责任体系;2.抓严直管行业安全监管;3.抓实防灾救灾工作;4.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5.开展防汛度汛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118,385.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18,385.7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575,435.46元,增长61.95%,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成立县应急管理局后,随着工作职能职责增加,新增人员9人,其中:从县地震局调入3人,从县林草局调入3人(其中7月份已退休1人),从县民政局调入2人,从县移民办调入1人。原民政局防灾救灾职能并入我局,2019年收防灾救灾资金85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482,588.60元。其中:基本支出3,046,250.93元,占总支出的67.96%;项目支出1,436,337.67元,占总支出的32.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950,669.47元,增长77.07%,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成立县应急管理局后,随着工作职能职责增加,新增人员9人,其中:从县地震局调入3人,从县林草局调入3人(其中7月份已退休1人),从县民政局调入2人,从县移民办调入1人。原民政局防灾救灾职能并入我局,2019年支防灾救灾资金85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46,250.9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8,128.97元,增长22.43%,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新增人员9人,造成正常运转日常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36,337.6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92,540.50元,增长3179.52%,主要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后增加了自然灾害救灾和生活补助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非税收入清算经费支出122,134.84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支出224,202.83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240,000.00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出8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82,588.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950,669.47元,增长77.07%,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成立县应急管理局后,随着工作职能职责增加,新增人员9人,增加了救灾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69,974.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5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749,022.00元,津贴补贴1,199,011.00元,奖金294,000.00元,伙食补助费54,750.00元,办公费40,130.09元,印刷费5,713.80元,水费2,412.45元,电费2,707.65元,会议费400.00元,培训费5,569.00元,公务接待费15,946.00元,劳务费93,001.42元,工会经费26,053.4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57.82元,其他交通费169,7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1,917.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8,144.96元,职业年金缴费26,577.8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195.1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6,493.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3,701.1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2,791.9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314,202.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2%。主要用于:办公费77,300.80元,印刷费8,874.40元,邮电费39,272.00元,差旅费78,705.00元,会议费1,500.00元,培训费18,020.00元,公务接待费370.00元,劳务费160.63元,救济费1,090,000.00元。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873.82元,完成预算的73.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557.82元,完成预算的38.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316.00元,完成预算的203.9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大幅下降。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7,064.00元,下降49.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460.00元,下降57.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604.00元,下降41.5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使用,相关费用大幅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57.82元,占41.46%;公务接待费支出16,316.00元,占58.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57.8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557.8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31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31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督查检查及相关业务工作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056.7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5,778.21元,下降41.18%,主要原因为坚持厉行节约,机关运行各类支出大幅缩减。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494.25元,印刷费3,006.80元,水费1,949.90元,电费397.05元,培训费2,805.00元,公务接待费13,940.57元,劳务费10,152.00元,工会经费26,053.4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57.82元,其他交通费用169,7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昌宁县应急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855,188.00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855,18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无变化。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55088.00


855188.00


335193.00


519995.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详见附表09-1。

项目二:详见附表09-2。

项目三:详见附表09-3。

项目四:详见附表09-4。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11。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