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7470-X-09_E/2016-1108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6-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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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县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依法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制度草案,安排部署年度性和综合性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安全生产活动。负责全县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大问题。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监管行业领域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职责,按分级管理权限负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承担监管行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按分级管理权限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监管行业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贯彻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有关规定。负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工作。负责对煤矿的生产安全实施综合监管。组织指导并监督监管行业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监管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根据昌政办发[2011]182号文件《关于印发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设立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2.机构情况: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04年起实行财务独立核算,2011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昌政办发[2011]182号文件,明确我局为正科级单位,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应急救援股、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从2004年开始执行行政会计制度。2015年2月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划归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
3.人员情况:2014年末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编制数为17人,其中行政编制9名、暂定编6名,工勤编2名。2014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6人。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2015年末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实有人数为17人,其中行政编制9名、暂定编5名,工勤编2名。较上年增加1人,因工作需要调出本单位1名,调入1名。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2015年,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22起,死亡5人,直接财产损失457.55万元。较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增加353.11万元,无受伤人数。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2起,死亡4人,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较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4起,下降66.67%;死亡人数持平,直接财产损失减少3.35万元,下降73.63%。火灾事故发生19起,无人员伤亡,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96.35万元,较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4起,直接财产损失增加363.95万元。工矿商贸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较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平,直接财产损失减少7万元。煤矿、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房屋建筑施工等行业均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新闻宣传工作:2015年全局采写的新闻稿件被各级新闻媒体采用8篇。其中:市级报刊、网站信息3篇、条,发布门户网站信息85条、发布微博127条,为宣传昌宁森林公安,展示新形象,传播正能量做出了努力。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初预算核定我局包干经费为2150601科目支出823020元,其中人员经费725520元,(全部为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17676)公用经费支出为97500元。(办公费为37500元,车辆费用为60000元,)20150605科目核定100000元.
2014年总收入:上年结余156400.55元,本年收入1518285.60元,本年收入比年初预算增加595265.60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度收入100.91万元,上年度226.80万元,本年度比上年度减少125.89万元,下降55.5%.2015年度支出193.03万元,上年度支出273.59万元,本年度比上年度减少80.56万元,支出下降29.44%。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
2015年度收入为1518285.60元,年初预算为1009120.60;2015年度支出为1960656.11元,年初预算为1009120.60元。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我局上年结余156400.55元,本年1518285.60元。
3.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4年度,我局在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中共计支出经费96234.86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528.86元,公务接待支出45706.00元),201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4233.56元,公务接待支出45759.43元.共计支出经费119992.99元),较2014年度,在车辆运行维护支出74233.56元相比,2015年度减少23704.70元。在公务接待支出45759.43元相比,2015年度减少53.40元。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14年度我局会议支出0元上年度会议费支出持平。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5年度,上年结余1567400.55元,本年收入1518285.60元,本年支出为1930356.11元,年末结余1289124.40元。其中:基本结余(2150601):53332.10元,(2150605):901997.94元。其它应付款:333793.00元。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15年度我局资产总计1615089.64元,上年度资产总计1501679.64元,资产比上年度增加113410元,增幅7.5%;增加主要原因为购买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算独立机构1个,独立核算单位1个,待部门决算通过县财政局相关职能科室审核后,我局将对2015年度决算数据进行公开。
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7日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一、行政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的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
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
2.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衡量行政单位当年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3.人均开支,衡量行政单位人均年消耗经费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开支=本期支出数÷本期平均在职人员数×100%
4.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项目支出比率=本期项目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5.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本期人员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公用支出比率=本期公用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6.人均办公使用面积,衡量行政单位办公用房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均办公使用面积=本期末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本期末在职人员数
7.人车比例,衡量行政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车比例=本期末在职人员数÷本期末公务用车实有数:1
二、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衡量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预算收入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数
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2.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衡量事业单位事业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
3.人均基本支出,衡量事业单位按照实际在编人数平均的基本支出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基本支出=(基本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实际在编人数
4.资产负债率,衡量事业单位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提供资金的安全保障程度。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此外,行政事业单位还可根据相关财务规则规定对有关财务指标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