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7470-X/20240306-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4-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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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执行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管理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两支综合性救援队伍,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等建设,提升处置能力。指导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救援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和安全生产基础股、法规宣传及应急保障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昌宁县应急救援中心;
2.昌宁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属昌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围绕上级工作要求,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本质安全为目标,以责任落实为根本,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处置能力,突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以高水平的安全环境保障高质量发展。
1.防灾减灾方面。一是全面强化自然灾害防范。发挥好地质灾害、山洪灾害等监测系统的功能和作用,及时预警预报灾情信息,做好应对各种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准备。二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与志愿者队伍的训练,提高应急管理装备技术支撑,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预案演练,重点加强对自然灾害、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消防等行业领域预案演练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提升实战能力。三是强化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守”制度,进一步完善应急值守制度和信息接报处置流程,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接报畅通,理顺和优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流程,提高指挥协调处置效率和水平。
2.安全生产方面。一是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确保责任监管全覆盖、监管对象全覆盖。进一步健全县安委办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组织保障、综合协调、督促落实的作用。二是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县委常委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每年分别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政府班子成员和行业安全监管部门主要领导每年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4次。三是全面落实行业安全监管指挥部统筹指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细化明确15个行业指挥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好成员单位,齐心协力抓好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四是推进安全生产“全民共治”。依托“全科”网格建设,用好2110名网格管理员、信息员,加强对重点区域隐患常态化排查,发挥网格力量作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联合惩戒、联合激励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有效合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即:昌宁县应急管理局。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编制3人、参公事业编制10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374427.1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344427.1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3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220605.12元,增长62.4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应急管理工作形势更加严峻,工作内容和范围不断扩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380658.69元,其中:本年收入8344427.19元,上年结转收入36231.5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44427.1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256836.62元,增长63.5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应急管理工作形势更加严峻,工作内容和范围不断扩大。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410658.6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380658.69元,其中:基本支出5094427.1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0605.12元,增长12.3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增长、公用经费随之增长;项目支出3286231.5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696231.5元,增长456.99%,主要原因是应急工作形势不同往年,工作内容和范围不断扩大,所需项目资金随之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和退休人员福利待遇、维持单位正常运转、建设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其中:
2010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3823592.16元;
20103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372519.14元;
2013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44364.64元;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800元;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9502.72元;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0000元;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95元;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6739.15元;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2775.74元;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40092.66元;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042.98元;
224010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00001元;
224010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灾害风险防治150000元;
224010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应急救援2300000元;
224010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应急管理76233.5元;
224060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灾减灾100000元;
224070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救灾及回复重建支出—自然灾害救灾补助20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9970元,较上年增加20000元,增长40.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997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7次,共计接待27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元,增长66.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元,增长66.6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9月14日昌宁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会议明确昌宁县应急管理局增加1个车辆编制,并从昌宁县公车管理平台划拨1辆车到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24年重点项目预算2个,项目名称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和县乡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项目资金。
应急管理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森林草原防灭火、抗旱防汛工作和3个县级指挥部日常运转。
县乡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实施县乡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项目的县级配套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73429.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655.76元,增长4.4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带来公用经费和公车补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昌宁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5964161.56元,其中,流动资产70616.64元,固定资产净值5241244.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6523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0352.75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724660.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403301300111
附件【附件2-1.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doc】
附件【附件2-4.2024年部门“三公”经费编制说明.docx】
附件【附件2-2.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20240306035826149.doc.doc】
附件【附件2-3.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30603594684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