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7470-X-/2021-0209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1-02-09 |
文号 | 浏览量 |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2600000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执行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管理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两支综合性救援队伍,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等建设,提升处置能力。指导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机构改革相关要求,县应急管理局内设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救援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和安全生产基础股、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股、法规宣传及应急保障股七个股室,为2020年6月经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昌宁县应急救援中心。昌宁县应急管理局是昌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全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0起,死亡9人,直接财产损失6.22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上升11.1%;死亡人数增加4人,上升80%;经济损失减少59.37万元,下降90.5%。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9起,同比增加5起,上升125%,死亡9人,同比增加5人,上升125%;火灾事故发生11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15.4%。
安全生产方面:深化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依法治安能力水平;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攻坚治理,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化科学技术引领,提升科技兴安发展水平;强化基础配套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宣教体系建设,提升全民整体安全素质。
防灾减灾方面:完善综合监测预警机制,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设;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减灾救灾,构建政府主导、多元联动、协同配合、有序参与的防灾减灾新格局,增强自然灾害风险防治能力。
应急救援方面: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并强化应急演练,推进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应急实战能力;加快应急平台系统建设;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善应急物资保障系统,推进应急物资建设和管理,加强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30.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0.1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0.63万元,增长27.21%,主要原因为2020年6月经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昌宁县应急救援中心,新增人员2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0.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0.1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0.19万元(本级财力330.1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0.63万元,增长27.21%,主要原因为2020年6月经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昌宁县应急救援中心,新增人员2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0.1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3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63万元,增长27.21%,主要原因为2020年6月经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昌宁县应急救援中心,新增人员2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88万元。
1.“2010301”行政运行:265.4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22.22万元,公用经费43.22万元。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
3.“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特岗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8.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0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8.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30.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0101”基本工资86.34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机关工人技术等级工资。
2.“30102”津贴补贴120.08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的工作性津贴、改革性补贴、艰苦边远地方津贴等。
3.“30103”奖金7.20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30107”绩效工资2.50万元,主要反映事业人员绩效工资。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58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23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64万元,主要反映在职公务员的医疗补助缴费。
8.“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的失业保险及特岗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9.“30201”办公费18.26万元,用于购置办公所需用品费用,耗材费用。
10.“30228”工会经费4.32万元,用于上缴县总工会工会经费。
11.“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用于单位公车产生的维修费、保险费、燃油费、过路费等开支。
12.“30239”其他交通费用17.64万元,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
13.“30305”生活补助5.40万元,用于森林消防中队生活补助费用。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3.2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3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为2020年6月经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昌宁县应急救援中心,新增人员2人,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本单位无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1.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2.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2600111
附件【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及编制说明.doc】
附件【附件1: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xlsx】
附件【附件2:昌宁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