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7470-X-/2020-0702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 发布日期 | 2020-07-02 |
文号 | 浏览量 |
序 号 | 单位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依据 | 申报材料 | 办理 类型 | 办理 时限 | 收费标准 | 办理网址 | 是否进 驻政务 中心 |
1 |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乙类)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一)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四)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证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制件;(五)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提取和使用报告情况,新建企业提交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六)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的证明材料;(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八)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制件;(九)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十)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十一)新建企业的竣工验收报告;(十二)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 一次可办结 | 45 | 无 | zwfw.yn.gov.cn | 是 |
2 |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二)工商营业执照(三)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证明材料(四)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情况说明(附四邻平面示意图和经营专柜店面位置图)(五)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六)与烟花爆竹批发单位签订的供货协议(七)消防器材配备情况说明(八)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九)应急处置措施(十)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 一次可办结 | 10 | 无 | zwfw.yn.gov.cn | 是 |
3 |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 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民政局因灾困难救助申请表 | 一次可办结 | 14 | 无 | zwfw.yn.gov.cn | 是 |
4 |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 对改善安全生产、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报告重大事故隐患以及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行政奖励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一)行政奖励申报审批表(二)行政奖励征求意见表 | 一次可办结 | 10 | 无 | zwfw.yn.gov.cn | 是 |
5 |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 对应急管理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行政奖励 | 《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一)行政奖励申报审批表(二)行政奖励征求意见表 | 一次可办结 | 10 | 无 | zwfw.yn.gov.cn | 是 |
6 |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经营备案 | 其他行政职权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品种、销售量、主要流向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三)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马上办 | 1 | 无 | zwfw.yn.gov.cn | 是 |
7 |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 其他行政职权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二)应急预案评审意见(三)应急预案(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 马上办 | 2 | 无 | zwfw.yn.gov.cn | 是 |
8 |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 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公布 | 其他行政职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无 | 一次可办结 | 15 | 无 | zwfw.yn.gov.cn | 是 |
9 |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 | 其他行政职权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一)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二)辨识、分级记录(三)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四)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五)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六)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七)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八)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九)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十)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十一)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 一次可办结 | 7 | 无 | zwfw.yn.gov.cn | 是 |
10 |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 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组织协调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分配各类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 其他行政职权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救灾捐赠管理办法》 | (一)自然灾害救助申请审批表(二)身份证复印件(三)银行卡复印件 | 一次可办结 | 30 | 无 | zwfw.yn.gov.cn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