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各成员单位:
根据根据《云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汛期防汛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防洪条例》规定,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为云南省汛期,自2025年5月1日8时30分起,昌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启动汛期24小时值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