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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387470-X-/2020-0927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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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至8月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情况通报

一、基本情况

(一)8月事故情况

8月全县共发生火灾1起,无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0.01万元。同比事故起数持平,直接财产损失下降0.08万元。其他行业领域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1至8月事故情况

1至8月,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14起,死亡7人,直接财产损失1.99万元。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5人,上升250%;经济损失减少62.45万元,下降96.91%。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7起,同比事故增加6起,上升600%,死亡7人,增加6人,上升600%;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同比经济损失增加1万元,上升20%;火灾事故发生7起,同比减少5起,下降41.67%;经济损失0.79万元,同比减少4.45万元,下降84.92%。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渔业船舶、重点建设项目、房屋建筑施工等行业均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三)各乡(镇)事故累计情况(单位:起、人、万元)

项目

单位

合计

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

火灾

工矿商贸

起数

死亡

损失

起数

死亡

损失

起数

死亡

损失

起数

死亡

损失

田园镇

8

2

1.07

2

2

0.3

6

0

0.77




漭水镇













耈街乡













珠街乡













温泉镇

1

1

0.1

1

1

0.1







鸡飞镇













翁堵镇













勐统镇

1

1

0.1

1

1

0.1







更戛乡













柯街镇













卡斯镇

2

1

0.32

1

1

0.3

1

0

0.02




湾甸乡

2

2

0.4

2

2

0.4







大田坝镇













共 计

14

7

1.99

7

7

1.2

7

0

0.79




(四)自然灾害情况

1.8月,全县发生洪涝灾害受灾人口47690人,因灾死亡2人,紧急转移安置96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021.06公顷,农作物成灾面积849.3467公顷,农作物绝收面积288.0168公顷,毁坏耕地面积6.9公顷,倒塌房间11间,倒塌房屋9户,严重损坏房屋30间,严重损坏房屋24户,一般损坏房屋1259间,一般损坏房屋户数1206户,直接经济损失11365.87万元(其中,农业损失30959.135万元,工矿企业损失26.4万元,基础设施损失5834.115万元,家庭财产损失2446.22万元)。

2.1至8月,全县发生低温冷冻、干旱、风暴、洪涝灾害累计受灾123675人,因灾死亡2人,紧急转移安置96人,因旱需生活救助1090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0009.35公顷,农作物成灾面积5792.213公顷,农作物绝收面积563.06公顷,毁坏耕地面积10.9266公顷,牲畜饮水困难8170头,倒塌房间11间,倒塌房屋9户,严重损坏房屋30间,严重损坏房屋24户,一般损坏房屋1384间,一般损坏房屋户数1285户,直接经济损失19392.88万元(其中,农业损失10788.87万元,工矿企业损失26.4万元,基础设施损失5967.915万元,家庭财产损失2609.693万元)。

二、1至8月安全生产特点

(一)事故“一平一升一降”。1至8月,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14起,死亡7人,直接财产损失1.99万元。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5人,上升250%;经济损失减少62.45万元,下降96.91%。

(二)道路交通事故上升。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7起,死亡7人,同比事故增加6起,死亡人数增加6人,上升600%。

(三)火灾事故下降。火灾事故发生7起,同比减少5起,下降41.67%。

三、工作建议

(一)增强危机意识。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统筹抓好汛期及今后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要始终用“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指导好安全生产,切实增强紧迫感,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落实隐患排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加强隐患排查,及时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限时进行整改,做到汛期安全隐患早预防、早发现、早整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在8月31日至9月1日发生强降雨后受影响的群众住房前后阴沟淤泥和土方清理要及时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三)落实应急准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汛期安全生产意识,完善应急预案;要切实加大防灾投入,尽可能储备应急物资、加强应急队伍管理,确保灾害发生时拿得出、用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