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2-4-/2021-0618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统计年鉴公报 | 发布日期 | 2021-06-18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县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下同)为31985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3566人相比减少23708人,下降6.90%,年平均下降0.71%。
表1各乡镇人口
单位:人、%
地 区 |
人口数 |
增速 |
比重 |
||
2020 |
2010 |
2020年 |
2010年 |
||
全 县 |
319858 |
343566 |
-6.90 |
100.00 |
100.00 |
田园镇 |
77023 |
64265 |
19.85 |
24.08 |
18.71 |
漭水镇 |
21223 |
28638 |
-25.89 |
6.63 |
8.34 |
柯街镇 |
28818 |
30107 |
-4.28 |
9.01 |
8.76 |
卡斯镇 |
34483 |
38416 |
-10.24 |
10.78 |
11.18 |
勐统镇 |
21162 |
25519 |
-17.07 |
6.62 |
7.43 |
温泉镇 |
21056 |
24526 |
-14.15 |
6.58 |
7.14 |
大田坝镇 |
18002 |
20726 |
-13.14 |
5.63 |
6.03 |
鸡飞镇 |
15804 |
18456 |
-14.37 |
4.94 |
5.37 |
翁堵镇 |
12250 |
14063 |
-12.89 |
3.83 |
4.09 |
湾甸傣族乡 |
17416 |
15459 |
12.66 |
5.44 |
4.50 |
更戛乡 |
22445 |
25030 |
-10.33 |
7.02 |
7.28 |
珠街彝族乡 |
10999 |
15142 |
-27.36 |
3.44 |
4.41 |
耈街彝族苗族乡 |
19177 |
23219 |
-17.41 |
6.00 |
6.76 |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91568户,集体户2580户,家庭户人口为302668人,集体户人口为1719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3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51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63890人,占总人口的51.24%;女性人口为155968人,占总人口的48.7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08,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81下降0.73。
表2 各乡镇人口性别比
单位:人、%
地 区 |
性别人口 |
性别比 |
|
男 |
女 |
||
全 县 |
163890 |
155968 |
105.08 |
田园镇 |
38117 |
38906 |
97.97 |
漭水镇 |
11158 |
10065 |
110.86 |
柯街镇 |
15044 |
13774 |
109.22 |
卡斯镇 |
17563 |
16920 |
103.80 |
勐统镇 |
11018 |
10144 |
108.62 |
温泉镇 |
10833 |
10223 |
105.97 |
大田坝镇 |
9371 |
8631 |
108.57 |
鸡飞镇 |
8275 |
7529 |
109.91 |
翁堵镇 |
6330 |
5920 |
106.93 |
湾甸傣族乡 |
8820 |
8596 |
102.61 |
更戛乡 |
11702 |
10743 |
108.93 |
珠街彝族乡 |
5639 |
5360 |
105.21 |
耈街彝族苗族乡 |
10020 |
9157 |
109.42 |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2005人,占总人口的16.26%;15~59岁人口为207751人,占总人口的64.95%;60岁及以上人口为60102人,占总人口的18.7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2617人,占总人口的13.3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2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0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2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29个百分点。
五、民族人口
汉族人口为284264人,占88.87%;各少数民族人口为35594人,占11.13%。与2010年相比,汉族人口下降6.66%,各少数民族人口下降8.77%,少数民族人口比重下降0.23个百分点。其中,彝族人口为18655人,占5.83%;白族人口为876人,占0.27%;傣族人口为6103人,占1.91%; 傈僳族人口为472人,占0.15%;回族人口为1000人,占0.31%;苗族人口为5467人,占1.71%;布朗族人口为1873人,占0.59%。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217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461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460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533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874人上升为6932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6017人上升为769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8262人上升为3270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50876人下降为42310人。
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072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文盲人口16211人相比减少5484人,文盲率由4.72%下降为3.35%,下降1.37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05510人,占总人口的32.9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14348人,占总人口的67.0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5070人,乡村人口减少48778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9.58个百分点。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55689人,16~59岁人口为204067人。
6. 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