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2-4/20241206-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4-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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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字为先,练好发展“基本功”。一是制度建设“有精度”。结合昌宁县实际细化出台了《昌宁县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昌宁县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试行)》《昌宁县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办法》《昌宁县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办法(试行)》《昌宁县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工作暂行规定》等,科学规范统计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质量。并对标规范要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的工作机制,加强外部协商和内部协作,制定出台《县委巡察机构与政府统计机构工作协调机制(试行)》《昌宁县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昌宁调查队 昌宁县审计局关于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的实施办法》,有力增强监督合力,切实构建昌宁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新格局。二是队伍管理“有力度”。围绕统计职能职责,突出抓好统计人员管理,不断夯实统计基础。一方面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建强干部队伍。在县委对相关领导干部作调整动议时,事先征求县统计局党组意见,对拟任人选是否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工作,是否存在统计数据造假、攀比、弄虚作假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把关。另一方面,创新管理新模式,稳定统计队伍。针对乡镇求,围绕统计业务工作制度和管理工作制度,制定《统计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审核制度》《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举报工作制度》等制度48项,进一步提升了县、乡两级工作和企业统计人员不稳定而出现业务断档问题,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统计员管理的函》,明确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应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专职或兼职统计工作人员,负责统计相关工作。如同一单位有多名统计工作人员的,应明确一名负责人(首席统计员)。同时,明确乡镇统计人员变动,应征得县统计局的同意;部门和企业统计人员变动,应报县统计局备案。并建立了统计人员动态管理台账和诚信档案,统计部门及时对调整人员进行统计业务指导或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不断档,报数工作更可靠。三是学习培训“有深度”。为夯实统计基础,按照分类分级的原则,靶向施策抓培训,从部门领导到乡村、企业统计人员实施精准培训。针对县级领导,行业主管部门领导,通过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等形式,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及典型案例教育;针对统计干部和专业人员、乡(镇)、企业统计员,通过“集中学习+座谈交流、线上指导+线下培训”等形式强化基层统计员业务水平。年内,对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建筑业、批零住餐、工业能源、劳动工资、企业研发等相关专业及重点企业集中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实务培训8场次300余人次,进一步营造“学统计、懂统计、用统计”的良好氛围。
“严”字固本,捍卫数据“生命线”。一是完善数据质量管控体系,严格按章办事。建立《昌宁县统计局普法工作制度》和《昌宁县统计局统计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统计违纪违法责任有据可查、有迹可循。建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倒查机制,制定《昌宁县统计局普法工作制度》和《昌宁县统计局统计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明确领导班子及成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同时出台了《昌宁县统计局数据质量核查制度》,防止“数出多门”,深入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有效地提高全县统计数据质量。二是创新实施横向联合评估,严审统计基础指标。建立了与各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审核评估机制,由综合核算股牵头,与发改、工信、住建、农业农村、财政、金融等部门建立共享交流的长效机制,定期围绕经济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如何发挥部门职能开展工作交流,共同研判各行业运行态势,并从产业政策、市场因素等多方面评估论证经营、发展形势,对上报数据进行趋势性审核,确保统计数据客观反映全县经济发展现状。三是抓实抓细专项核实检查,严保统计数据质量。坚持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于统计工作始终,深入开展数据核查、抽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暨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农业统计数据全面核实、农业统计数据自查自纠等专项核查工作,通过全过程质量管控,筑牢数据质量安全防线。
“高”字引领,跑出服务“加速度”。一是在调查研究上持续发力,确保形势研判“高精度”。2024年,聚焦农业经济运行、基层统计台账建设、工业经济发展等主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及时收集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亮点及难点堵点问题,客观分析发展中的困难和挑战,进一步找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切实提升形势研判准确性。二是在统计分析上久久为功,确保服务决策“高质量”。认真履行主责主业,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强化对重要统计指标数据的分析解读以及对新形势、新问题的分析研判,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及时、鲜活的第一手调查数据和分析信息,并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在信息咨询上积极作为,确保服务发展“高效率”。切实发挥统计部门经济发展“晴雨表”、矫正运行“风向标”作用,第一时间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数据昌宁”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统计数据,及时编发《统计信息》《统计专报》等统计期刊,促进“数库”向“智库”转变。今年以来,向县委、县政府报送统计分析6篇、《统计专报》3期,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数据昌宁”公众号共更新发布数据和文章60余条/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