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2-4/20240410-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4-04-10 |
文号 | 浏览量 |
现将2023年昌宁县常住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量
2023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为30.81万人,比2022年末增加0.11万人。
二、城乡结构
2023年末,全县城镇常住人口10.77万人,比2022年末增加0.29万人;乡村常住人口20.04万人,比2022年末减少0.18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34.96%,比2022年末提高0.82个百分点。
三、年龄构成
从年龄构成看,0—15岁人口5.01万人,占全县人口的16.26%;16—59岁人口19.44万人,占63.1%;60岁及以上人口6.36万人,占20.6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4.84万人,占15.71%。与上年全县数据相比,0—15岁少儿人口减少0.19万人,比重下降0.68个百分点;16—59岁人口减少0.06万人,比重下降0.4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增加0.36万人,比重上升1.1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0.14万人,比重上升0.4个百分点。
四、性别构成
从性别构成看,男性人口15.76万人,占总人口的51.15%,女性人口15.05万人,占总人口的48.85%;总人口性别比为104.72(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比2022年增长0.05。
五、人口自然增长
2023年出生人口0.23万人,与2022年持平,人口出生率7.48‰,比2022年提高0.06个千分点;死亡人口0.26万人,比2022年增加0.02万人,人口死亡率8.45‰,比2022年提高0.56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0.98‰,比2022年下降0.63个千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