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2-4/20240326-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4-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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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上午,县统计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重点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围绕“‘统计造假’被纳入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处分范畴”开展研讨。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宣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纪律处分条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定不移防治统计造假,聚焦统计部门易发多发问题,精准监督执纪,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要求,要铸牢绝对忠诚政治根基。一是抓实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引领干部职工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论述,在引领干部职工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持续用力。二是强化党的纪律教育。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等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搞好专题学习、辅导授课和线上线下自主学习,加强干部纪法教育,深入学习领会党规党纪。三是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数据解读,合理引导社会公众预期。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突出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形势,管好有关网络平台,营造清朗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