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2-4/20230912-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3-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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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以来,县统计局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以“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促发展”为目标,纵深推进昌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及时行动,强化工作保障。2023年5月,制定下发县级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建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成员单位及职能职责。县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从5个县直部门1个乡镇抽调,并于7月初就位。
领导重视,统筹高位推进。6月27日,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昌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充分听取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全县经济普查各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有条不紊,抓实基础工作。首先是全面开展清查核实。6月份,根据省、市经普办的安排和要求,在县级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县统计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县的单位核查比对工作,以名录库专业牵头,各专业配合对全县所有单位开展了地毯式核实清查工作。其次是全面完成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工作。7月16日,昌宁县全面完成“五经普”普查小区划分和绘图工作,全县共划分为普查小区176个,标注建筑物1340个。再次是广泛开展清查业务培训及相关工作。8月23至25日,昌宁县召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暨数据处理培训会议,全县所有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参加培训,会议明确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的任务及时间节点,就相关数据收集工作要求、单位划分规定等各环节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安排。从8月26日开始,各乡镇已积极行动,按照普查工作流程,严格开展“地毯式”清查。截至目前,共清查法人单位2171户,完成应清查底册单位数的55.44%;清查个体户17263户,完成各部门推送数据的67.45%,占“四经普”个体户21698户的7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