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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32-4-/2022-0525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统计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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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坚持“四位一体” 持续转作风提效能

今年来,昌宁县统计局立足发挥统计调查、服务、监督三大职能,分专业深入统计服务部门、企业,以“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抓手,持续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促落实,积极推动统计部门实现“调研员、记账员、服务员、监督员”四位一体的角色转变,为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及时精准的统计服务。

聚焦中心工作,当好“调查员”。围绕昌宁县“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四上”企业入库、投资项目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等重点工作,深度开展调研分析活动,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扎实做好经济运行形势预警预测预判,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今年来,共撰写分析12篇、专报2篇、统计信息(简报)38篇。其中重要统计信息专报《2022年一季度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分析》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

聚焦项目统计,当好“记账员”。围绕全县年度总目标,聚焦投资项目统计这一“龙头”,结合部门工作职能,强化项目服务保障,规范投资统计入库。继续实行项目投资举证入库资料预报制、联审制、送审制,根据统计数据查询要求,由分管领导带队,不定期到项目现场核实数据,并全面加强对投资责任单位投资统计入库业务指导和培训,指导各投资责任单位依法依规、高质量做好项目投资统计举证入库资料,确保投资项目应统尽统、应报尽报、应入尽入。

聚焦基层基础,当好“服务员”。实行“送服务”上门制度,结合各专业实际,对13乡(镇)、151户一套表企业基础规范化建设情况开展服务指导,要求各行业、企业在抓基础、抓规范、抓服务上持续用力,确保基层统计人员对该局各项决策部署理解到位、执行到位、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切实做到不虚报、瞒报、漏报,累计开展“一对一”、“点对点”式联系服务150余人次。

聚焦作用发挥,当好“监督员”。始终将数据质量放在首位,不断加大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力度,强化行业、企业报数的业务指导和数据监测查询,科学把好数据入口关,做到规范统计、科学统计、依法统计;持续开展主要指标数据解读,通过“数据昌宁”加大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力度,更好发挥统计数据综合性、基础性、客观性特点,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使监督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为精准有效服务昌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