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2-4-/2020-0306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0-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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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昌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通过开展昌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可准确把握2010年以来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变化趋势性特征,全面摸清我县人口增长、劳动力供给、流动人口变化、老年人口规模、人口受教育程度与卫生健康状况等情况。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居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规模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确保普查工作有序推进,县政府成立昌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筹措普查经费,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