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昌宁县常住人口360068人,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分别为12.42‰和7.65‰,人口自然增长率4.77‰,与上年基本持平。全县城镇人口136178人,人口城镇化率37.82%,比上年增加1.7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