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2-4-/2018-1207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8-12-07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切实做好“四经普”单位清查工作,确保单位清查质量,11月28至30日,昌宁县按照随机原则抽取田园镇龙井社区第一普查小区、卡斯镇卡斯社区第三普查小区、柯街镇柯街社区第四小区进行单位清查数据质量核查。
核查共抽取55家单位和604户个体经营户。采取直接入户“一查二谈”方式进行,即查看单位或个体经营户的证照;与清查对象进行面对面交谈,从交谈中了解情况,掌握实情。核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是否不重不漏、界定是否准确,填报的单位清查指标是否全面正确。
通过抽查核实,3个普查小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没有出现遗漏和虚报的情况;业务活动描述准确,行业界定正确,数据质量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