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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32-4-03_F/2018-1012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统计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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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扎实推进单位清查工作

昌宁县经普办严格按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办法,从四个方面扎实推进清查工作。

一是抓好“两员”选调。县经普办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征求意见,明确选调标准,在“质量”上下工夫,确保“两员”综合素质过硬,全县乡镇“两员”选调330人,其中普查指导员139人,普查员191人。

二是抓实业务培训。精心选调培训授课人员,给足培训时间,注重“PAD”实战演练,“一竿子”培训到乡村“两员”,避免乡级二次培训造成业务指导“断档”。

三是抓细宣传工作。成立昌宁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制定《昌宁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实施方案》,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四是抓深督促指导。9月18日至10月2日,昌宁县经普办组织业务骨干,深入13乡镇清查一线开展督促指导,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确保清查质量。

目前,已完成2672个法人单位(占全县总数的94%)、443个产业活动单位(占全县总数的83%)、15252户个体经营户(占全县总数的102%)清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