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2-4-03_F/2017-0223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7-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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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结合统计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提出“树立新理念、把握新常态、适应新变革、服务新发展”的总要求,积极谋划2017年全县统计重点工作。
抓服务。发挥县域经济监测办的职能,紧密结合当前形势,挖掘统计资料,科学研判经济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定向调控、精准施策提供数据依据及重要参考。继续组织做好统计资料编辑整理工作,及时发布统计信息资料,创新统计产品,解读统计数据。
抓重点。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牵头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一是强化组织协调,做好工作统筹,掌握好PDA登记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二是严把质量关,加强对重要指标的核实,确保登记数据全面真实;三是强化规模户排查核实,确保规模户登记不重不漏;四是实施不间断督导检查,确保普查方案执行到位。
抓基础。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提高统计“双基”水平。一方面明确专业人员联系到企业,组织业务骨干送学入企,深入企业面对面进行指导,协调解决企业联网直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另一方面结合村级换届选举,过半副主任变化调整,乡镇统计员变动频繁的实际,组织乡村两级统计员大规模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整体综合素质。
抓协作。履行政府综合统计部门职能职责,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督促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工作制度,规范部门统计数据发布。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配合主管部门做好企业培育和“纳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统计调查项目,促进调查方法、统计报表等规范化。
抓统筹。扎实做好国民经济核算、建设领域、工业、农业、贸易、服务业、等各项常规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完成年定报工作任务。认真完成省、市统计局和县委、县政府临时性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地反映昌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抓法治。结合《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 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着力推进统计法制建设,严格执行《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充分运用法制宣传日、统计开放日和统计法律法规颁布日等特殊时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普法宣传。
抓队伍。按照县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强定力,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持续加强对“两准则”和“四个条例”的学习,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把党内法规融会贯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自觉遵守各级廉洁自律相关规定,营造良好统计工作环境,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务实高效的统计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