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昌宁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24855万元,同比增长12.3%,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居第二。
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完成66186万元,同比增长20.4%;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完成301644万元,同比增长14.8%;住宿业营业额完成9528.2万元,同比增长14.3%;餐饮业营业额完成59531万元,同比增长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