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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32-4-/2023-0417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统计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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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相关要求,结合统计局的具体情况现将单位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监督检查本地区各部门的统计工作;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制定本地区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监督、检查本地区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协调乡(镇)、部门和统计中介机构的社会经济调查,依法审批或备案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报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3)负责组织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和县情县力普查工作;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组织实施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能源、粮食等统计监测工作;开展社会经济发展评价和民生民意调查工作;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6)组织指导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统一管理统计事业经费和其他专项统计调查经费;配合职改部门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建设和管理。

(7)组织指导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培训和统计中介机构发展工作,开展统计科学交流与合作。指导各乡(镇)的统计业务工作。

(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统计局设4个内设机构(其中1个为昌宁县统计信息服务中心,事业编制)。编制总数16人(不包含工勤人员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6人,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包括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6人。退休人员 7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下发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昌宁县统计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共设立3项一级目标,3个二级绩效目标:

1.职责履行

依照部门职责执行并完成上级部门交办各项工作。

2.履职效益

(1)产出指标;(2)效益指标;(3)满意度指标。

3.预算编制科学

预算编制科学,基本支出足额保障,确保重点项目支出安排,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4.预算执行有效

严格执行预算,严控结转结余,项目组织良好,“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5.预算管理规范

管理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支出情况

(1)2022年决算收入345.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7.69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的83.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8万元,占总收入9.98%;其中项目经费收入67.27万元(其中调查队过我单位资金60.27万元),占总收入的19.47%。

(2)2022年决算支出345.4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7.69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的83.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8万元,占总支出9.98%;其中项目经费支出67.27万元(其中调查队过我单位资金60.27万元),占总收入的19.47%。

2、重点经济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预算为3.3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支出,县统计局严格按照公车改革要求使用公务车辆,公务运行维护上,主要是保险费、燃料费、维修费经及过路费等,2022年无因公出境费用支出。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本单位经费支出均按预算进行,合理确认各项支出数额,在财务执行过程中,严格控制专项经费支出,规范财务审批程序,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切实保证预算执行的严肃性,真正落实“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对有预算计划、手续齐全的,及时给予报支;对无预算计划、不合规范的票据不予报支。所有收支经费均由计财股扎口管理、统一核算、严格审批权限,实行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审批;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开设银行账户管理,杜绝“小金库”的存在,既规范了管理,又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2.本单位把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保障资金安全等有机结合起来,牢固树立依法理财意识,坚决杜绝违规以拨作支、虚列支出、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严格预算约束,不得超出实际收入编制支出预算或追加安排预算,严禁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和超计划拨付资金。强化内控管理和问责机制建设,严格落实全程留痕,对有关违法违规情形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1.更好的利用部门管理的公共资源,提高部门的资源管理效率和资金的使用效率;

2.更好的控制公共支出成本;

3.了解、掌握部门财政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率和使用效果,发现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

(二)自评指标体系

县统计局按要求建立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三)自评组织过程

1.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2.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3.按要求开展自评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反映和考核整体绩效目标与履职、年度工作任务,指标可量化,可细化。

2.预算配置分析。“三公经费”变动率≦0,重点支出安排率≧90%,预算安排符合履职目标。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2022年全年预算执行率达到100%。

2.预算管理。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3.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资委制定的相关政策,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设定二级指标为职责履行,县统计局基本上按质按量完成了2022年职责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种任务。

(四)效果情况分析

对服务对象进行了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为94%。昌宁县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获得“云南省第七次人口普查优秀集体”称号。

通过综合分析,详细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体系,紧紧围绕2022年县统计局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情况,客观分析,严格自评,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评价自评得分95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是企业统计人员不按时上报统计数据,会导致重大数据报错,部分企业未参加统计、工信局、住建局等统计业务召开的培训会议,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业务人员相关培训业务知识培训,加强奖惩力度,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相互的配合,二是部分干部职工对绩效评价工作认识不够到位;三是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够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自评工作的开展,将评价结果做为改进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及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二)强化预算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