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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32-4/20231018-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统计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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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1001000

昌宁县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监督检查本地区各部门的统计工作;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制定本地区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监督、检查本地区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协调乡(镇)、部门和统计中介机构的社会经济调查,依法审批或备案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报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3.负责组织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和县情县力普查工作;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组织实施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能源、粮食等统计监测工作;开展社会经济发展评价和民生民意调查工作;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6.组织指导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统一管理统计事业经费和其他专项统计调查经费;配合职改部门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建设和管理。

7.组织指导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培训和统计中介机构发展工作,开展统计科学交流与合作。指导各乡(镇)的统计业务工作。

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好普查调查。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第七次人口普查事后质量抽查、数据处理、资料利用等阶段性工作。同时认真搞好公报发布、数据开发、资料汇编等普查收尾工作。

(2)抓好预警监测。以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为重点,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主动作为,强化数据服务功能、综合分析预警功能,进一步提高监测分析的时效性、精准性。

(3)抓好统计规范性建设和服务。统计局重要汇编资料查询、公报等采取政府门户网查询的方式对外公布,更好地服务各单位。

(4)抓好教育培训。结合“纳规”和“双基”建设工作,进一步做好乡镇及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结合上级机关开展县级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工作相关要求,开展县级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切实提高统计业务人员整体综合素质。

(5)抓好统计法制建设。结合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工作,一是加大对《统计法》《条例》和《办法》宣传力度。结合对企业走访调研,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统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二是对全县统计联网直报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数据真实性和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进行核查。三是对乡镇部门统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业务指导,完善基础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统计局设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统计制度法规股(统计执法大队)、综合业务股。下设昌宁县统计信息服务中心(事业编制)。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昌宁县统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统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不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7人,2022年12月逝世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统计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昌宁县统计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统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3,454,367.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54,367.1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42,215.08元,增长49.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42,215.08元,增长49.4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增长;其他收入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一是2022年度新增政府绩效奖预算收入,行政运行收入增加625,855.47元;二是补缴2021年度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收入增加109,843.57元;三是2022年度新增行政、事业医疗保险增加99,568.53元;四是2022年新增统计抽样调查580,121.99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统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3,454,367.16元。其中:基本支出2,781,717.16元,占总支出的80.53%;项目支出672,650.00元,占总支出的19.4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42,215.08元,增长49.4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27,193.09元,增长42.32%;项目支出增加315,021.99元,增长88.0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增加827,193.09元,一是2022年度新增政府绩效奖支出,行政运行、事业运行支出增加625,855.47元;二是补缴2021年度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109,843.57元;三是2022年度新增行政、事业医疗保险增加99,568.53元。四是2022年新增国家统计局昌宁调查队统计抽样调查经费337,550.00元用于统计抽样调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81,717.1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57,702.16元,占基本支出的91.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4,015.00元,占基本支出的8.05%。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新增政府绩效奖支出,行政运行、事业运行支出增加625,855.47元;二是补缴2021年度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109,843.57元;三是2022年度新增行政、事业医疗保险增加99,568.5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2,65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2,650.00元。其中:昌宁县人口普查补助经费70,000元,国家统计局昌宁调查队统计调查项目602,65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7,550.00元,增加56.01%,主要原因分析国家统计局昌宁调查队调查抽样业务增加无人机操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统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4,367.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142,215.08元,增长49.40%,主要原因为:一是2022年度新增政府绩效奖预算收入,行政运行收入增加625,855.47元;二是补缴2021年度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收入增加109,843.57元;三是2022年度新增行政、事业医疗保险增加99,568.53元;四是2022年新增统计抽样调查580,121.99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76,878.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8%。主要用于统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具体如下:基本支出2,204,228.01元(其中:基本工资513,149.00元、津贴补贴940,914.00元、奖金161,775.00元,绩效工资293,07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9,810.72元,职业年金缴费41,818.62.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1,398.5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9,693.2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515.22元,办公费16,700.00元,差旅费10,300.00元,工会经费11,31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39,500.00元),项目支出672650.00元(其中:昌宁县人口普查补助经费70,000元,国家统计局昌宁调查队统计调查项目602,650.00元)。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2,659.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4%。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0,331.23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635.33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69,693.2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0.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0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统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和车辆运行经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3,736.35元,增长71.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元,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6,657.35元,增长124.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21.00元,下降49.3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统计局人口普查后期核查增多,公车使用较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普查、调查、核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统计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统计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015.00元,比上年增加39,711.55元,增长21.55%,主要本年增加人员编制3人,增加调入人员交通费,同时调查核查增多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主要为办公费16,700.00元、差旅费10,300.00元、劳务费10,000.00元、公务接待费3,000.00元、工会经费11,31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39,500.00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统计局部门资产总额1,318,559.23元,其中,流动资产725,330.23元,固定资产593,22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188.7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5,188.7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498.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298.8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