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2-4-/2020-1022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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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1001000
昌宁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昌宁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昌宁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昌宁县统计局为行政单位(下设统计信息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内设3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统计制度法规股(统计执法大队)、综合业务股。编制总数16名,其中行政编10名,事业编制5名,工勤编制1名,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6人,退休人员6人。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管理全县经济社会宏观数据库。
2.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实施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预测、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并管理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使用好中央和省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11.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收集、整理有关产业发展数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方法制度,加强统计监测、统计分析和统计调查,着力提高统计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统计服务。
1.扎实推进党的思想建设。2019年,单位共组织开展8次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1次意识形态检查。
2.紧扣重点工作,做优监测。在做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等基础统计监测的同时,建立健全监测指标体系,定期做好分析评价及预警研判工作。更新维护名录3821户,新纳规企业21家,其中规上工业7家、资质建筑业房地产1家、批零住餐13家。全县“四上企业”达127家。紧盯GDP运行,围绕主要经济指标,做好全县经济运行趋势性分析;重点把握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等相关专业数据变动情况,第一时间做好统计预警及对策建议;主动与发改、工信等部门联系沟通,强化对相关企业GDP能耗,以及部分重点企业经济指标的监测预警。
3.拓展服务载体,做优服务。把握社会各界对统计服务的需求,继续更新优化《统计公报》《统计月报》等主要统计产品。规范统计网站、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和管理,加强数据解读,提高统计影响力。紧紧围绕经济运行速度变化、结构优化等,加强综合分析。1-12月,累计发布《统计月报》11期,撰写各类统计分析报告18篇,统计信息、动态63条,进一步优化统计服务水平。
4.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起草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明确各部门、各乡镇、联网直报企业的统计工作责任、内容、标准等,进一步加强我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切实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发挥统计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关于昌宁县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印发至各相关部门和13乡镇。
5.精心抓好经济普查工作。2018年7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县经普办严格按照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总体方案总要求,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通过健全机构,配强队伍,细化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县划分普查区124个、普查小区164个。共选调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330人,其中指导员139人,普查员191人。上半年,主要开展开展了两项工作。一是做好实地入户调查。1月1日正式启动入户登记,并于3月31日前全面完成辖区内所有普查对象的入户调查工作,全县共登记法人单位2567个(含123个规上企业)、产业活动单位616个、个体经营户 1620 户。召开普查综合业务培训会,培训260余人次。二是迎接国家事后质量抽查以及认真开展数据审核工作。8月,数据查疑和纠错工作结束。8月以后,进行普查资料开发运用各项准备工作。
6.强化统计执法巡查检查工作,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7月15~19日,先后抽查了云南北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市华屹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3户联网直报企业。一是现场查看原始凭证、统计资料、会计资料及其它相关业务资料,对企业上报的主要经济指标进行重点检查或重新核算。二是召开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统计分管领导及统计员、会计员参加的座谈会,了解企业贯彻执行统计法和统计制度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纠正。三是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企业诚信经营,真实报数,确保数据源头质量。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昌宁县《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了以提高数据质量、遏制“数字上腐败”为目标的核查工作,切实增强数据质量意识、责任担当意识,为营造宽松和谐的统计工作环境奠定基础。
7.协调推进各项重点中心工作 。一是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在“三深入”专项行动中,干部职工走访漭水社区16个村民小组、明德村4个村民小组建档立卡贫困户90户、非建档立卡户275户。支持扶贫工作经费1万元,发放春节慰问金(品)1.80万元,筹资0.12万元救助困难学生2名,筹资2.55万元为无电视机户购买电视机43台,筹资1.35万元为贫困户购买保险,筹资5万元支持社区改善基础设施。二是竭力做好棚户区包保工作。将棚户区5户保包任务落实到班子成员,分3组分别做好入户工作。通过政策宣传、引导,如期完成评估公司推荐、测绘评估和签约工作。三是完成统计志初稿编撰工作。自设立统计机构以来,昌宁县未编修过统计方面的志书。2018年初,县统计局启动《昌宁统计志(1954-2016)》编撰工作,五县(市、区)首家编撰。志书编撰以专业人员为主。统计志共10章共计62节。2019年8月,完成《昌宁统计志(1954-2016)》初稿,待第二次修订后交终审。四是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为:昌宁县统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统计局2019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昌宁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昌宁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923,482.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3,482.6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192.79元,下降0.14%,主要原因:本单位有3名职工退休,办公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163,482.69元。其中:基本支出2,569,923.67元,占总支出的81.24%;项目支出593,559.02元,占总支出的18.7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75807.21元,主要原因:
1.工资福利减少。绩效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85680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多。2019年退休人员死亡一人发放死亡抚恤金177490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单位压缩支出,商品服务费用减少88882.5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统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69923.6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7751.81元,降低36.51%,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25%,上年工资福利支出为2424154.8元,本年支出为2216623.53元,比上年减少207531.27元,降低8.56%;
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9%。主要原因分析为:上年商品与服务支出240213.68元,本年支出151331.14元,比上年减少88882.52元,减少37%,原因是压缩预算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减少。
3.有三名职工退休,公车补贴减少15750元。
4.公车运行经费减少2937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为保障昌宁县统计局完成特定的统计调查、普查任务目标,用于专项普查工作的经费支出593559.02元(其中240000元为2018年结转项目)。与上年对比增加353559.02元,增长94.34%,具体项目开支、开展工作情况及主要原因分析为:
1.增加国家统计局昌宁调查队过我单位账户资金200000元(千亿斤产量大县粮食产量调查工作经费及生猪调查大县畜禽监测调查)。
2.2018年结转项目240000元为经济普查劳务费,该笔资金全部下拨13乡镇。
3.综合统计事业经费194000元(因人口普查2020年正式开始部分经费在2020年决算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统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3482.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75807.21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05537.6元。
2.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53402.13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18362.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1%。主要用于县统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具体如下:2010350事业运行支出40000元,2010501行政运行支出1884803.14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171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2797.92元;职业年金缴费77068.16元;其他社会保障14362.32元;抚恤金17749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3402.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2143.5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1258.5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统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00元,支出决算为24927元,完成预算62.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100元,完成预算的60.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27元,完成预算的68.2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制度,做到开源节流,厉行节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0337元,下降28.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275元,下降37.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38元,增加15.6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制度,做到开源节流,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100元,占72.61%;公务接待费支出6827元,占27.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1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无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1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82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82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普查相关业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不发生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统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331.1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8882.54元,下降37%,主要原因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88882.54元,其中办公费减少3717.7元,差旅费减少16590.59元,接待费减少5889元,劳务费2150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9375元,其他交通费用157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昌宁县统计局部门资产总额840208.7元,其中,流动资产755838.32元,固定资产6419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8661.7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58951.87元, 固定资产增加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40208.7 | 755838.32 | 641984 | 0 | 274406 | 0 | 367578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公开09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详见附表公开10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公开11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公开12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