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2-4-/2022-031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2-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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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1000000
昌宁县统计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昌宁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昌宁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昌宁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监督检查本地区各部门的统计工作;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制定本地区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监督、检查本地区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协调乡(镇)、部门和统计中介机构的社会经济调查,依法审批或备案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报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3)负责组织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和县情县力普查工作;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组织实施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能源、粮食等统计监测工作;开展社会经济发展评价和民生民意调查工作;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6)组织指导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统一管理统计事业经费和其他专项统计调查经费;配合职改部门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建设和管理。
(7)组织指导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培训和统计中介机构发展工作,开展统计科学交流与合作。指导各乡(镇)的统计业务工作。
(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统计局设4个内设机构(其中1个为昌宁县统计信息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具体设置如下: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管理机关国有资产,承担机关事务性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工作;承担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组织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统计岗位培训;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纪检监察、离退休人员、工青妇等工作。
(2)统计制度法规股(统计执法大队)。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统计调查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协调和管理部门统计调查工作;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完成相关制度的建立完善工作;依法审批、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检查、处理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统计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
(3)综合业务股。负责对全县经济社会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形成综合性经济运行分析成果;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和宏观战略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并提出咨询建议;管理宏观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定期整理、编辑全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月、季度资料和经济工作手册等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对外提供统计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投入产出调查、按经济成分划分的生产总值核算、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资产负债表编制相关审核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县域经济发展考核方案,对县域经济数据进行审核、汇总、测算和分析;做好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做好民营经济统计监测等相关工作。
(4)昌宁县统计信息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社情民意调查任务;开展统计咨询、相关信息资料加工处理与查询服务;负责统计门户网站和统计内网的建设、管理与维护;承担统计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配合昌宁县统计局做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常规调查、专项调查和试点调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普查调查。严格按照省、市普查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数据处理、资料利用等阶段性工作。同时,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后续工作。认真搞好公报发布、数据开发、资料汇编等普查收尾工作。
2.抓好预警监测。以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为重点,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主动作为,强化数据服务功能、综合分析预警功能,进一步提高监测分析的时效性、精准性。
3.抓好统计规范性建设和服务。统计局重要汇编资料查询、公报等采取政府门户网查询的方式对外公布,更好的服务各单位。
4.抓好教育培训。结合“纳规”和“双基”建设工作,进一步做好乡镇及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结合国家局关于开展县级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工作相关要求,开展好县级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切实提高统计业务人员整体综合素质。
5.抓好统计法制建设。结合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工作,一是加大对《统计法》《条例》和《办法》宣传力度。结合对企业走访调研,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统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二是对全县统计联网直报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数据真实性和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进行核查。三是对乡镇部门统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业务指导,完善基础管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昌宁县统计局财务总收入30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5.35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4.73万元,增加32.4%,主要原因为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增加78.27万元,其中:国家统计局昌宁调查队60.27万元、昌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补助资金7万,往来资金11万。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昌宁县统计局财政拨款收入305.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5.3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5.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4.73万元,增长增加32.4%,主要原因为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增加78.27万元,其中::国家统计局昌宁调查队60.27万元、昌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补助资金7万,往来资金11万。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昌宁县统计局预算总支出305.3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9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68万元,降低20.24%,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等减少。项目支出67.27万元,比上年增加67.2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2021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所以无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501行政运行支出183.9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工资、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办公费、工会经费、及临时工工资、公务用车更新购置、劳务费支出、公务员公车补贴等;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6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9.5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大病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2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大病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7.3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83.94万元,项目支出67.27万元。
1.30101基本工资7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02津贴补贴6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03奖金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07绩效工资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305生活补助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226办公费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0211差旅费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217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0228工会经费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30231公务用车购置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万元,较上年增加0.2万元,增长6.4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统计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统计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万元,较上年增加0.20万元,增长2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次,共计接待25人次。
增加的原因为昌宁县统计局2022年预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数增加,所以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相比上年增加0.20万元,增长20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统计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已在2022年部门预算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中公开。(具体详见附件1)。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统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预算工会经费及公车补贴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统计局机关办公、水电、邮电、接待、公车运维、工会经费和公车补贴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昌宁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1.昌宁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2.昌宁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1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