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2-4-/2020-0622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0-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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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1000000
昌宁县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昌宁县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监督检查本地区各部门的统计工作;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制定本地区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监督、检查本地区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协调乡(镇)、部门和统计中介机构的社会经济调查,依法审批或备案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报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3)负责组织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和县情县力普查工作;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组织实施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能源、粮食等统计监测工作;开展社会经济发展评价和民生民意调查工作;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6)组织指导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统一管理统计事业经费和其他专项统计调查经费;配合职改部门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建设和管理。
(7)组织指导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培训和统计中介机构发展工作,开展统计科学交流与合作。指导各乡(镇)的统计业务工作。
(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统计局设4个内设机构(其中1个为昌宁县统计信息服务中心,事业编制)。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普查调查。严格按照省、市普查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数据处理、资料利用等阶段性工作。同时,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后续工作。认真搞好公报发布、数据开发、资料汇编等普查收尾工作。
2.抓好预警监测。以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为重点,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主动作为,强化数据服务功能、综合分析预警功能,进一步提高监测分析的时效性、精准性。
3.抓好统计规范性建设和服务。统计局重要汇编资料查询、公报等采取政府门户网查询的方式对外公布,更好的服务各单位。
4.抓好教育培训。结合“纳规”和“双基”建设工作,进一步做好乡镇及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结合国家局关于开展县级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工作相关要求,开展好县级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切实提高统计业务人员整体综合素质。
5.抓好统计法制建设。结合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工作,一是加大对《统计法》《条例》和《办法》宣传力度。结合对企业走访调研,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统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二是对全县统计联网直报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数据真实性和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进行核查。三是对乡镇部门统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业务指导,完善基础管理。
6.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抓实脱贫攻坚,对建档挂包户非建档联系户进行深入村组帮扶,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执行三深入工作制度,定期深入挂包村组和农户开展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财务总收入211.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1.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36.03万元,下降14.56%,主要原因为人员支出工资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6.03万元,下降14.56%,主要原因为人员支出工资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211.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1.3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1.38万元(本级财力211.3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6.03万元,下降14.56%,主要原因为人员支出工资减少。其中本年收入减少36.03万元,下降14.56%,主要原因为人员支出工资减少;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6.03万元,下降14.56%,主要原因为人员支出工资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1.3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3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03万元,下降14.56%,主要原因为人员支出工资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145.9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42.64万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9.78万元,办公经费4万元,公车运行3万元,均为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为工资福利支出188.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97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211.38万元。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88.5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60.67万元,津贴补贴支出70.31万元,绩效工资支出9.88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5.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42.19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9.70万元,其中:办公费4万元、工会经费2.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12万元,其中社会福利和救助0.97万元,国家统计局昌宁调查队生活补助2.15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统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6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4万元,减少原因为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各项开支。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统计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统计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6万元,较上年减少0.4万元,减少4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6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为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各种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统计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与2019年预算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统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本单位2020年无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 昌宁县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 1.2020年部门预算表
2.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1000111
附件【昌宁县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20200622085544782.doc】
附件【附件1.2020年部门预算表20200622085436782.xls】
附件【附件2.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