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2-4-/2019-0214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9-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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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监督检查本地区各部门的统计工作;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制定本地区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监督、检查本地区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协调乡(镇)、部门和统计中介机构的社会经济调查,依法审批或备案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报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3)负责组织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和县情县力普查工作;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组织实施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能源、粮食等统计监测工作;开展社会经济发展评价和民生民意调查工作;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6)组织指导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统一管理统计事业经费和其他专项统计调查经费;配合职改部门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建设和管理。
(7)组织指导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培训和统计中介机构发展工作,开展统计科学交流与合作。指导各乡(镇)的统计业务工作。
(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统计局设6个内设机构(其中1个为昌宁县统计信息服务中心,事业编制)。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县统计局将进一步坚定信心,立足全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统计信息、统计咨询、统计监督“三大职能”,更好地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普查调查。严格按照省、市普查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数据处理、资料利用等阶段性工作。同时,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后续工作。认真搞好公报发布、数据开发、资料汇编等普查收尾工作。
(二)抓好预警监测。以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为重点,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主动作为,强化数据服务功能、综合分析预警功能,进一步提高监测分析的时效性、精准性。
(三)抓好统计服务。继续完善经济运行分析框架,密切关注先行指标、质量指标,及时发现潜在性苗头性问题,准确研判宏观经济走势和微观经济波动,分专业以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为时间单位撰写经济运行情况专报,研判分析我县各行业发展态势。加强部门合作与交流研究分析,提升数据共联共享能力,逐步树立“大统计”工作理念。
(四)抓好教育培训。结合“纳规”和“双基”建设工作,进一步做好乡镇及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结合国家局关于开展县级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工作相关要求,开展好县级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切实提高统计业务人员整体综合素质。
(五)抓好统计法制建设。结合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工作,一是加大对《统计法》《条例》和《办法》宣传力度。结合对企业走访调研,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统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二是对全县统计联网直报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数据真实性和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进行核查。三是对乡镇部门统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业务指导,完善基础管理。
(六)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抓实脱贫攻坚,对建档挂包户非建档联系户进行深入村组帮扶,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执行三深入、5+1工作制度,定期深入挂包村组和农户开展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8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74114.5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74114.5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74114.56元,其中:本年收入2474114.56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74114.56元(本级财力2474114.56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74114.5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74114.56元,其中,基本支出2474114.56元,项目支出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1843627.8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3374.49元,卫生健康支出187112.19元,均为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为工资福利支出2226870.8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2727.68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遗属补助)24516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474114.56元)。基本支出2474114.56元。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226870.88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639312元,津贴补贴支出869796元,绩效工资支出34000.2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53276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22727.68元,其中:办公费45000元、工会经费31927.6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158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4516元,其中抚恤金3012元,国家统计局昌宁调查队生活补助21504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2474114.56元,较上年增加101182.84元。其中: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2226870.88元,较上年增142770.88元,占基本支出的90%;2.商品和服务支出222727.68元,其中:办公费4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工会经费31927.68元、其他交通费用115800元,较上年减少41600元。
(二)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了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和工会经费,同时提高了养老保险基数,降低了培训会,印刷费等支出。
(三)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为0,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为0,无变化。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106927.68元,比上年预算103534.68元增3393元,同比增3.28%,变动原因主要是工会经费预算增加了3393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县统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0000元,比上年预算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1000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30000元,比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是保障县统计局执行公务活动和预警监测,开展各种普查,开展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县统计局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本级年初预算项目支出另文下达。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表 1-1
02.部门收入总表 1-2
03.部门支出总表 1-3
04.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1-7
08.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11
12.县对下绩效目标表1-12
13.政府采购表 1-13
附件:2019年预算公开表(全套共1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