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2-4-03_F/2017-0208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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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县统计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昌政办发[2011]191号)执行。
(一)基本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管理全县经济社会宏观数据库。
2.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预测、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负责地方统计管理,组织和协调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并管理各乡(镇)、各部门统计业务培训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第二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今年重点工作任务主要是: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四落实”、PDA培训、完成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普查登记、查遗补漏、审核汇总、质量验收等工作;完成行政村、乡镇普查表联网审核上报;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成果的出版、表彰奖励。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县统计局预算编制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推动项目支出滚动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为指导,按要求严格上报实有人员、房屋及车辆情况等基础信息数据,作为基本支出预算核定依据,根据财政发展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据实编制上报项目支出预算。上报县财政局,经人代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批准下达执行。
三、部门基本情况
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暂定编制4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人。退休人员5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县统计局财务总收入304.44万元(含上年财政拨款收入结转7.08万元,下同),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4.44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04.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7.3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0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7.36万元(本级财力297.36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4.4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0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44万元,占本级财力支出的10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列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4.4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2.0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四上”企业工作考核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8.97%。与上年对比增加71.36万元,增长30.6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截至2017年初预算取数时点,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进档晋级,造成增量。
五、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根据政府职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
(四)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收支预算时,主要使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昌宁县统计局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