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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6-4-/2021-0222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审计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2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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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三个加强”稳步推进政府投资审计工作

2017年,上级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提出了转型要求,基层审计机关开展政府投资审计工作遇到了极大的困难:一是由于政府投资审计人员较少,地方政府对投资审计的刚性需求和基层审计监督能力薄弱之间矛盾突出,投资审计转型后基层审计机关投资审计业务出现了大量萎缩,已经影响了基层审计机关在地方党委政府心目中的地位;二是地方财政困难的县,难以保障政府投资审计聘请中介机构审计费,基层审计机关面对的是“要么无钱审”“要么欠债审”的两难困境。昌宁县审计局面对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困境,创新投资审计方式,以“三个加强”稳步推进政府投资审计工作:

一是加强投资审计队伍建设。通过招聘投资审计专业人才、内部整合现有的投资审计技术力量、大力开展投资审计业务培训,加强投资审计队伍建设。目前,昌宁县审计局可以从事投资审计工作的人员从原来的2人增加到5人。2018年1月至今,通过加强投资审计队伍建设,审计局直接审计政府投资审计项目83个,涉及169个工程建设项目,送审投资21.62亿元,审定投资19.77亿元,审减工程款1.85亿元,审减率为8.53%。

二是加强对政府投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采取指导建设单位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的方式来推进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由建设单位根据需要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支付的审计费,列入建设项目成本。在建设单位开展内部审计过程中,县审计局从前台转为幕后,指导好建设单位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工作。2018年1月至今,通过加强对政府投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审计局指导内部审计共118个项目,涉及118个工程建设项目,送审投资51.90亿元,审定投资50.91亿元,审减工程款1亿元,审减率为1.92%。

三是加强对政府投资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监督。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11号令)第二十三条第(五)项审计机关应当“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的要求,对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开展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内部审计项目(县审计局未指导过的内部审计项目),以抽审的方式进行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监督,以此推动政府投资审计工作。通过加强对政府投资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监督,实施审计调查项目2项,涉及626个工程建设项目,送审投资14.03亿元,审减工程款2.43亿元,审减率为17.33%。

2018年1月至今,昌宁县审计局共推进开展政府投资审计(审计调查)项目203项,涉及913个工程建设项目,送审投资87.56亿元,审减工程款5.28亿元,审减率为6.02%。统计结果表明,昌宁县审计局2011至2017年7年间开展政府投资审计审减工程款4.19亿,年均审减5985万元,2018年1月至今3年间开展政府投资审计审减工程款5.28亿元,年均审减1.76亿元,是转型前的2.9倍。通过“三个加强”,昌宁县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持续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