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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6-4-/2019-0603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审计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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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审计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对下步工作提出八点要求

2019年4月4日,昌宁县审计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传达学习中央第二十督导组进驻云南视频会、保山市审计机关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以及相关文件精神,对下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八点要求。

要提高思想认识。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扫黑除恶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复杂性,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要从严开展自查。要认真查找干部职工及其亲属是否存在涉黑涉恶情形;查找审计工作中是否存在发现线索隐瞒不报的情形;查找所实施的审计项目中是否存在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三是要加强信息宣传。要切实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性、必要性和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

四是要压实工作责任。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始,分管领导、股室(中心)负责人、审计组长、项目主审要层层压实责任,一级为一级负责。

五是要履行监督职责。要结合审计部门工作实际,将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重点关注社会经济建设以及扶贫领域的涉黑涉恶和微腐败案件线索,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

六是要严守保密纪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很多文件材料都涉密,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相关程序办理。

七是要抓好协调配合。既要抓好单位内部各业务股室与扫黑除恶办公室的协调配合,又要认真履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抓好与其他单位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八是要建立健全台账要按照县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