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6-4-30/2015-112801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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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审计局在多年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践中发现,少数项目利用招投标、签订合同等环节,人为地提高工程造价,并通过招投标、签订合同使工程高额造价合法化。由于受招投标法和合同法的制约,在事后的审计中对类似问题已无法进行审计处理。为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遏制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切实提高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2012年,县审计局尝试开展了第一个前期审计项目,取得的效果比较明显。该前期审计项目主要是对栏标价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性进行审计,项目送审拦标价5648.13万元,审定4134.9644万元,审减1513.16万元,审减率达26.8%。项目前期审计是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对其前期准备工作、项目批准计划、资金来源、建设程序、施工图预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性等进行的审计监督。通过前期审计,可使工程造价和经济效益的计算更具有客观性和可靠性,有利于对建设项目进行科学管理和监督,从而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