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6-4/20250117-00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1-17 |
文号 | 浏览量 |
2024年9月29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上
昌宁县人民政府
县人大常委会:
现将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23年,全县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依法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昌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县审计局共组织实施31个审计(调查)项目,查出问题216个,问题金额43665.60万元,其中:违规金额9159.9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4505.62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02条,为财政增收节支1168.97万元,移送县纪委县监委、司法机关等问题线索共16件。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全县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打好市委“八大突围战”,聚焦县委“13631”工作安排,持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兜牢民生底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持续提升保障能力。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扩大财政收入总量,确保财政稳健运行,持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着力防范债务风险。深化全口径债务清理成果,妥善化解政府债务存量,有效遏制地方债务增量,着力防控金融风险。
——切实兜牢民生底线。持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支出占比达70%。
——扎实抓好审计整改。围绕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扛牢监督部门监督检查责任,全面提高审计整改质效,逐步构建并完善一个集全面整改、专项整改与重点督办于一体的审计整改综合体系,着力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及时入库非税收入683.66万元。二是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28.81万元。三是应收未收各项费用等13.22万元。四是违规减免费用9.54万元。五是未签订商铺租赁合同且未收取租金。六是未及时拨付上级补助资金1711.46万元。七是违规列支费用0.52万元。八是未及时清退职业年金等2.95万元。九是应列未列固定资产19.90万元。十是1家公司未建立健全专项债券资金反馈机制、2所学校住宿费收缴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1家单位未及时组织72户改造户竣工验收和2个乡镇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资料不规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和县应急局3家单位进行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及财政结转结余资金8.27万元。二是违规发放加班补贴35.96万元。三是违规出借及应退未退保证金213.94万元。四是拖欠中小企业账款88.07万元。五是违规使用及拨付项目前期费1350.33万元。六是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应列未列固定资产等18.40万元。七是会计核算不合规60.75万元。八是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对全县2019年以来就业政策执行及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就业补助资金发放(申报)不合规20.89万元。二是补助资金未拨付到位535.49万元。三是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4家单位违规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2.31万元。四是创业担保贷款逾期未收回719.36万元。五是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相关经办机构审核不严,导致违规发放创业贷款112万元,涉及财政贴息21.95万元。六是未按规定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城镇新增就业人员统计不实、未建立特种作业技能培训会商机制等问题。
四、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2021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县供销社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资金未到位230万元。二是应收未收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租金和资金使用费20.16万元。三是滞留村级基层社建设奖补资金1万元。四是应缴未缴非税收入5.51万元。五是违规出借社有资金123万元。六是违规在下属企业报销费用6.17万元。七是白条列支5.46万元。八是会计核算不规范185.87万元。九是未设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昌宁县卡斯镇邑林等3个村土地整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法办案用房等4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多计工程价款126.98万元。二是多计待摊投资722.81万元。三是账表不符20.44万元。四是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严格、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六、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增强预算刚性约束,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收支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树牢“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意识,对财政资金实施全方位监督,着力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紧盯地方政府债务、库款支付、基层“三保”、财政暂付性款项等方面,严格规范经济权力运行。持续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严格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项目建设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障发展、防范风险的原则,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三)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应纳入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全过程监督,督促部门、单位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四)进一步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强化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司法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共同形成监督合力,提升治理效能。点面结合,既把握总体、全面覆盖,又突出重点、以重点问题深入整改引领带动全面整改,构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整改总体格局。坚持追根溯源、举一反三,加强源头管控,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着力解决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根治屡审屡犯“顽症”,推动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更加权威高效。
本报告反映的问题,除涉密项目外,将依法向社会公告。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相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审计机关将持续加大跟踪力度,认真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以立行立改为切口、纵深推进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将于年底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