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6-4/20250117-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1-17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昌宁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月20日至3月22日,对昌宁县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应急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应急局是昌宁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等7个股室,下设昌宁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昌宁县应急救援中心。2023年度财政下达预算指标1367.16万元,申请拨付预算指标1367.1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应急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基本真实,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批和调整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但在审计中发现仍存在资产管理不规范、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整改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产管理不规范
1.未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2.未经审批对外出借应急储备物资
(二)罚没收入未纳入单位账套进行会计核算
(三)财务核算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昌宁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以下审计处理:一是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县应急局应尽快完善资产移交手续,加强应急储备物资管理。二是关于罚没收入未纳入单位账套进行会计核算的问题,县应急管理局应进一步加强财务核算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关于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县应急局在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收支真实完整,并在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昌宁县审计局建议:(一)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应急储备物资管理有关规定。对应急储备物资应有标签,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编号、数量、质量、生产日期、入库时间等,并定期清查盘点资产,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二)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应急局高度重视,审计提出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毕。一是完善了资产移交手续,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二是及时将罚没收入纳入单位账套进行会计核算。三是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对审计提出的建议,县应急局已认真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