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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6-4/20240903-00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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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期-昌宁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昌宁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3月27日至5月29日,对昌宁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昌宁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决算报表反映,2022年度收入14626.81万元,支出14626.81万元,年末无结余。

审计结果表明,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基本真实,会计核算基本符合《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批和调整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但在审计中仍发现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存在应交未交项目结余资金、违反合同约定支付应由企业承担的房屋租金、未按规定支付项目质保金及补助资金、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整改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交未交项目结余资金3.99万元。

(二)违反合同约定支付应由企业承担的房屋租金40万元。

(三)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68.44万元。

(四)公务用车加油管理不规范。

(五)以拨代支2673.04万元。

(六)未按规定支付项目质保金及补助资金98.50万元。

(七)多报销差旅费0.09万元。

(八)未及时修订差旅费管理制度。

(九)合同签订不规范。

(十)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940.2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昌宁县审计局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如下审计处理:一是应交未交项目结余资金3.99万元的问题,责成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对应交未交的项目结余资金3.99万元,作交回县财政处理。二是违反合同约定支付应由企业承担的房屋租金40万元的问题,责成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及时与相关企业收回房屋租金40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三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68.44万元的问题,责成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及时补记固定资产68.44万元。四是公务用车加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责成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加强公务用车加油事项管理,严格按规定应用《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调整相关账务,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五是以拨代支2673.04万元的问题,责成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尽快对上述资金实际支出情况进一步进行核实,加强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监督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六是未按规定支付项目质保金及补助资金98.50万元的问题,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应引以为戒,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及履行合同约定。七是多报销差旅费0.09万元的问题,该问题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已在审计期间将资金收回。八是未及时修订差旅费管理制度的问题,责成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尽快按2020年10月出台的《昌宁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单位内部差旅费管理制度,提高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九是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责成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按照规定时限整改,进一步规范合同内容。十是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940.28万元的问题,责成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按照规定时限整改完成。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昌宁县审计局建议:(一)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监督管理。对补助至企业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的跟踪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地发挥效益。(二)进一步加强公用经费支出管理。严格应用《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修订完善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提高内控管理水平。(三)进一步加强财务核算及固定资产管理。严格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务核算管理水平;定期对资产进行清理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四)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合同的签订,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资金支付及项目建设符合合同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昌宁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已完成整改。整改情况如下:一是应交未交项目结余资金3.99万元的问题,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已按规定交回县财政处理。二是违反合同约定支付应由企业承担的房屋租金40万元的问题,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已向相关企业收回房屋租金40万元,并归还原资金渠道。三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68.44万元的问题,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已及时补记固定资产68.44万元,已确保固定资产账账、账实、账卡相符。四是公务用车加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已严格按规定应用《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调整相关账务。五是以拨代支2673.04万元的问题,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已及时对该资金实际支出情况进行核实,并加强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监督管理。六是未按规定支付项目质保金及补助资金98.50万元的问题,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已引以为戒,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及履行合同约定。七是多报销差旅费0.09万元的问题,该问题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已在审计期间将资金收回。八是未及时修订差旅费管理制度的问题,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已根据2020年10月出台的《昌宁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单位内部差旅费管理制度,提高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九是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已按照规定时限整改完成。十是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940.28万元的问题,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已按照规定时限整改完成。对审计提出的建议,已认真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