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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6-4/20240319-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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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期-昌宁县县本级财政2022年度决算草案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昌宁县审计局于2023年3月27日至7月25日,对昌宁县财政局2022年度县本级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提供的县本级2022年度决算草案报表反映,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余(结转)68054万元,本年收入总计4142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257万元),支出总计406361万元,年终结余(结转)758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余(结转)35736万元,本年收入总计362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368万元),支出总计63050万元,年终结余(结转)890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年收入49万元、补助收入4万元,收入总计53万元,支出5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上年结余(结转)49755万元,本年收入141073万元,当年支出138624万元,本年收支结余244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220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昌宁县财政局对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编制和汇总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决算草案编制基本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级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县本级决算草案报表反映收入数与总预算会计账、金库报表基本一致。但存在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和账表不符的问题,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645.94万元。

(二)账表不符106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一是“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645.94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在审计期间进行整改;二是“账表不符1063万元”的问题,责成昌宁县财政局进行整改,确保账表相符。昌宁县审计局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昌宁县审计局建议:(一)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规定,强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确保收入及时足额缴库。(二)进一步规范财政决算编制程序和方法,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积极进行整改,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645.94万元”的问题已在审计期间整改完毕。关于“账表不符1063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将偿还债务录入债务系统。对审计提出的建议,县财政局已认真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