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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6-4/20230721-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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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审计结果公告(昌宁县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昌宁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3月27日至7月25日,对昌宁县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末,昌宁县总人口31万人,辖13个乡镇,全县独立编制机构194个,在职人员7127人,全部为财政拨款开支人数,全年财政统发工资76032万元。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64329万元,其中:税务部门完成134776万元、财政部门完成29553万元。地方财政总支出完成3739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696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701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局认真贯彻执行昌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各项决议,做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和保工资等工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审计中仍发现存在未及时清理催缴非税收入和应交未交国有资本收益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及时清理催缴非税收入58.71万元。

(二)应交未交国有资本收益11.20万元。

(三)未按规定及时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9.07万元。

(四)账实不符57.0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昌宁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作出了以下审计处理:一是未及时清理催缴非税收入58.71万元的问题,责成县财政局及时清理催缴上述非税收入58.71万元;二是未按规定及时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9.07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应及时分解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三是应交未交国有资本收益11.20万元和账实不符57.08万元的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完毕。

昌宁县审计局建议:(一)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和精准性,提高支出预算编制质量和预算执行率,依法规范预算调整,增强预算约束力和严肃性。从源头上解决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精准、下达不及时的问题。(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和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各单位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完整缴存国库。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提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未及时清理催缴58.71万元的非税收入已及时上缴国库;未按规定及时下达9.07万元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已及时下达;应交未交11.20万元的国有资本收益已及时上交;账实不符57.08万元已及时调账。对审计提出的建议,县财政局已认真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