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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6-4/20230623-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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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期-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昌宁县审计局2022年3月10日至4月18日,对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县人社局是主管全县人力资源、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的政府工作部门。2021年总收入合计2907.92万元,支出合计2907.92万元,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审计结果表明,县人社局部门预算执行及资金管理使用基本规范,财务核算基本能够真实反映年度预算收支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但审计也发现,县人社局仍存在违规发放社会保险资金、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贷免扶补”贷款、未按规定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央补助资金未到位1522.63万元。

(二)机关事业单位及个人欠缴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资金7751.11万元。

(三)违规发放社会保险资金1.91万元。

(四)应退未退个人多交职业年金0.38万元。

(五)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83.77万元。

(六)未与聘用协管员签订劳动合同且未对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七)违规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97万元。

(八)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贷免扶补”贷款资金1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针对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央补助资金未到位1522.63万元,要求县人社局尽快与县财政局对接,将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央补助资金及时存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及个人欠缴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资金7751.11万元,要求县人社局尽快对机关事业单位及个人欠缴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资金进行追缴,确保社会保险资金应收尽收;针对违规发放社会保险资金1.91万元,要求县人社局将违规发放的社会保险资金收回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专项用于社保资金支出;针对应退未退个人多交职业年金0.38万元,要求县人社局应尽快将应退未退个人多交的职业年金退还相关人员;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83.77万元,要求县人社局应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调整相关账务;针对未与聘用协管员签订劳动合同且未对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要求县人社局尽快与聘用的协管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相关社会保险;针对违规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97万元,要求县人社局尽快对上述2个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做后续跟踪检查,确保农民工权益得到保障;针对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贷免扶补”贷款资金15万元,鉴于资金已在审计期间收回,本次审计不作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对社会保险资金的监督、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创业贷款资金发放审核及贷后跟踪管理工作。三是进一步履行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职能职责。四是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核算管理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县人社局认真整改并积极采纳建议。根据县人社局提供的整改资料,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除(二)机关事业单位及个人欠缴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资金7751.11万元的问题未整改完成1668.59万元,其余问题均已全部进行了整改完善。对审计提出的建议,已认真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