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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6-4/20230609-0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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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期-昌宁县统计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昌宁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3月9日至25日,对昌宁县统计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昌宁县统计局是昌宁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工作部门,属于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4个股室(中心)。核定人员编制16人,实有人员16人,退休人员8人。核定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2021年末固定资产原值65.37万元。局机关开设2个银行账户,设置2个会计账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会计核算采用“云南财政一体化”系统。

(一)部门预算批复、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

2021年县财政下达预算指标231.22万元,当年已向县财政申请拨付预算指标231.22万元,无指标结余。

2021年收入合计231.2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合计231.22万元,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1.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3万元、公务接待费0.6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比2020年3.60万元减少1.67万元,减合46.49 %。

(三)固定资产增减情况。

2021年年末固定资产总额为65.37万元,与2020年64.20万元相比增加 1.17万元,增加的原因为2021年7月购买办公椅、办公沙发一批1.17万元。

(四)债权债务变动情况。

2021年末债权总额为72.79万元(其他应收款)分别为:财政局2019年“四上企业”统计业务费66万元、财政代管资金6.79万元,比2020年末72.13万元增加0.66万元,增0.91%。

2021年末债务总额(其他应付款)为72.79万元,其中:佳阳公司2019年“四上企业”统计业务费66万元、其它应付款6.79万元,比2020年末67.63万元增加5.16万元,增7.63%。

(五)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昌宁县统计局对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及2020年县委第三巡查组的巡查查出问题均已完成了整改。

审计结果表明,昌宁县统计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基本真实,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批和调整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三、审计建议

(一)加强部门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及决算编报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

(二)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