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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6-4-/2019-0129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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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2017年度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及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昌宁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CHANGNING 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18年第3号

(总第153号)

昌宁县审计局办公室

昌宁县2017年度地方税收征管理及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昌宁县审计局于2018年3月16日至5月17日,对昌宁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地方税收征管理及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昌宁县地方税务局负责全县地方税收及规费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教股、政策法规股、税政股、征纳股、规费股、监察室、计财股、科技信息股、督考办10个股室,一个稽查局,下设5个基层分局,年末在职人员103人,退休人员23人;车辆编制数9辆,实有车辆9辆。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度,昌宁县地方税务局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税收法规,积极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坚持依法治税,强化内部管理,优化税收环境,促进了税收规范化程度和税收征管质量的不断提高。税收征管工作基本能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税收账务管理、会计核算基本规范。但在执行税收政策及征管过程中仍存在纳税人申报应纳税额后未实际缴纳税款、纳税人未按规定申报税款和非行政事业单位获得财政部门支付资金未缴税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整改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税收征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应缴未缴税款3228986.83元;

2.52家纳税人未按规定申报税款9640.2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昌宁县地方税务局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处理:一是应缴未缴税款3228986.83元的问题,责成昌宁县地方税务局尽快督促纳税人申报税款,并将上述税款征缴入库;二是52家纳税人未按规定申报税款9640.20元的问题,责成昌宁县地方税务局尽快将上述税款征缴入库。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审计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征收管理各项税款,加大对欠缴税款的追收力度,确保应收税款按规定及时足额入库;二是进一步加大对纳税人的监督力度,督促纳税人按照税收等相关法规规定申报期限如实申报税款,确保所征税款不重不漏。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揭示的问题得到了昌宁县地方税务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审计提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为:

一是应缴未缴税款3228986.83元的问题已缴纳税缴5445.99元(昌宁干洲建材有限公司)。昌宁县盛吉硅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维多酒业有限公司未缴纳税款3221321.48元已纳入金三系统欠税管理,按规定进行了欠税公告,未缴纳所欠税款的原因主要是企业无力缴纳,目前由分局管理员进行跟踪管理,追缴相关税款。昌宁县田园镇久恒钢门窗加工店未缴纳税款2219.36元。

二是52家纳税人未按规定申报税款9640.20元的问题。已缴纳印花税48家8240.20元,还未申报缴纳4家1400元(昌宁县恒润水利服务中心250元、昌宁县慧圆泡核桃加工厂50元、昌宁县东进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0元、昌宁县会勋汽车修理厂100元),目前正在催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