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6-4-/2022-0907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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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省、市、县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县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承担有关审计业务的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相关法规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中共昌宁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昌宁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省、市、县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和省、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开展村级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省、市、县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和审计资源配置,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在编制管理、干部管理、审计计划、组织实施、结果报告、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统筹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10.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1.完成保山市审计局和昌宁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我局合理安排年度审计项目数量,科学进行审计分工。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年内我局共完成审计项目92项,查出问题资金94,223.83万元,其中:违规资金32,361.82万元(应收缴财政1,511.51万元,多计工程价款24,780.47万元,其他违规资金6,069.84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61,862.01万元。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1项(县纪委县监委18项、主管部门3项),涉及金额4,133.61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昌宁县审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审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1.昌宁县审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2.昌宁县审计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审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717.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2.67万元,占总收入的99.38%;其他收入4.47万元,占总收入的0.62%。与上年对比减少110.36万元,下降13.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1.84万元,下降13.56%;其他收入增加1.47万元,增加49.00%。财政拨款减少的原因是由于2020年开展13个乡镇124个行政村(社区)的村级审计全覆盖项目,追加项目经费92.00万元以及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补助和审计机关困难补助经费10.00万元,而2021年未追加项目经费;其他收入增加时由于2021年县级财政拨付我局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审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71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5.54万元,占总支出的70.30%;项目支出213.57万元,占总支出的29.7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141.00万元,下降16.3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6.32万元,下降6.70%;项目支出减少104.69万元,下降32.89%。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是由于人员变动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是由于2020年追加项目经费92.00万元以及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补助和审计机关困难补助经费10.00万元,而2021年未追加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审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5.5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32万元,下降6.70%,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变动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1.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审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3.5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4.69万元,下降32.89%,主要原因是由于2020年追加项目经费92.00万元以及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补助和审计机关困难补助经费10.00万元,而2021年未追加项目经费。2021年我局共完成审计项目92项,查出问题资金94,223.83万元,其中:违规资金32,361.82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61,862.01万元,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1项,涉及金额4,133.61万元;出具审计报告78篇;完成3个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项目;审计建议采纳率达100%;审计简报信息数20条;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15篇。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设备购置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审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4.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8%。与上年对比减少139.48万元,下降16.33%,主要原因由于人员变动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以及2020年追加项目经费92.00万元以及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补助和审计机关困难补助经费10.00万元,而2021年未追加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9.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4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运行、审计业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0%。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40.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基本医疗、大病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33.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审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20万元,支出决算为7.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23万元,下降3.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8万元,下降3.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5万元,下降3.1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了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1万元,占34.86%;公务接待费支出4.69万元,占65.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审计项目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4.6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6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其他审计系统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审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9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7万元,下降7.31%,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退休,减少了公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及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宁县审计局资产总额204.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39万元,固定资产186.66万元,无形资产1.4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8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1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9项,账面原值25.8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04.49 | 16.39 | 186.66 | 153.33 | 0.00 | 0.00 | 33.33 | 0.00 | 0.00 | 1.44 | 0.00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云财绩〔2022〕8号)文件精神,按照云南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我单位严格对照绩效自评指标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分98分,自评等级为优。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审计业务,是指审计机关按照职能职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二、其他审计事务,是指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业务时发生的其他有关工作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