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6-4-/2019-0822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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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省、市、县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县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承担有关审计业务的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相关法规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中共昌宁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昌宁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省、市、县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和省、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开展村级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省、市、县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和审计资源配置,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在编制管理、干部管理、审计计划、组织实施、结果报告、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统筹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十)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全年审计项目计划63项,实际完成项目85项。累计查出问题金额23333.58万元,其中:违规金额17276.90万元(多计工程款11788.46万元、应收缴财政3499.62万元、查补税款723.71万元,其他整改资金1265.1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056.68万元。共为财政增收节支15619.65万元。已作出了“收缴财政”、“核减工程款”、“责令相关单位整改完善”等审计处理。移送主管部门案件3件,涉及人员5人,涉及金额11.16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昌宁县审计局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审计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审计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745.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4.09万元,占总收入的98.52%,与上年度相比增加208.02万元,增幅为39.5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万元,占总收入的1.48%,与上年度相比减少58.58万元,减幅为84.1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其他审计事务项目经费(2017年改革性补贴及政府绩效工资)61.90万元;二是年末追加审计业务项目经费12万元;三是年末审计署给予项目补助11万元;四是人员基本工资及艰边津贴调增。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审计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73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69万元,占总支出的61.27%,与上年度相比增加58.25万元,增幅为14.96%;项目支出283.02万元,占总支出的38.73%,与上年度相比增加76.81万元,增幅为37.25%。主要原因:2018年全省审计系统精神文明现场推进会在昌宁召开,由我局承办;审计项目数量增加,比年初计划增加了22项;挂钩帮扶支出增加;补发2017年度改革性补贴;2018年招录了10名大学生志愿者以及人员基本工资及艰边津贴调增;其他审计系统到我局交流学习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审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7.6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25万元,增幅为14.96%。主要原因是由于调整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艰边津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各类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审计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3.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6.81万元,增幅为37.25%。主要原因2018年全省审计系统精神文明现场推进会在昌宁召开,由我局承办;审计项目数量增加,比年初计划增加了22项;挂钩帮扶支出增加;2018年招录了10名大学生志愿者以及其他审计系统到我局交流学习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审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0.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04.64万元,增幅为38.90%,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由于调增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艰边津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8.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2%。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8%,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5%,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基本医疗、大病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28.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5%,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审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67万元,支出决算为7.66万元,完成预算的99.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8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但是没有明显减少,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其他审计系统来我单位交流学习较多。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不明显,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单位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及全国优秀审计项目,其他审计系统来我单位交流学习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8万元,占34.99%;公务接待费支出4.98万元,占65.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13乡镇审计工作及下乡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9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其他审计系统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审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5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0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公用经费用于缴纳工伤、生育及失业保险单位部分,列入了工资福利支出中其他社会保险缴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及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审计局资产总额339.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81万元,固定资产303.2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2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7.5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8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4项,账面原值26.0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没有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1: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附件2:昌宁县审计局2018年度决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