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6-4-/2018-1026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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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按照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的有关审计法规、规章制度和工作方针、政策,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县审计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安排当年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组织对某些行业和重大专项资金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提出拟订和完善有关政策、规章、宏观管理措施的建议。
(3)向县人民政府、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政府投资审计结果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公告)审计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他规定,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①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②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③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④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财务收支。
⑤县级以下(含县级)政府投资和以县级以下(含县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和决算。
⑥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⑦县人民政府管理的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专项基金、资金财务收支。
⑧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他规定,根据委托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①审计金融、保险、证券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②审计国家、省、市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和决算。
③中央、省、市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④审计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赠款项目执行地位财务收支。
⑤中央、省、市驻昌单位领导干部和国有控股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5)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6)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管理措施情况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7)组织或参加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全县审计人员的培训工作。
(8)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县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县审计信息系统。
(9)指导与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7年末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昌宁县审计局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法制和计算机信息股、财政金融审计股、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股、社会保障审计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一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二股、政府投资和农村集体财务审计中心。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昌宁县审计局人员编制总数33,其中:行政编13, 工勤编2,事业编18。车辆编制1辆。
2017年末实有人员26人,其中:行政编14人、工勤编1人,事业编11人。在2016年基础上在职人员调出2人。年末有财政补助开支的遗属2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7年我局切实开展对重点部门、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2017年计划审计项目86项,其中省定项目6项,市定项目1项、自定项目79项。2017年共完成审计项目89项,累计查出问题金额41683.2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6454.08万元,损失浪费150.59万元。为财政增收节支10955.98万元,其中:应收缴财政1776.75万元、补缴税金31.76万元,核减工程投资额9147.47万元(决/结算517.82万元、拦标价8629.65万元)。审计移送处理事项2件,涉及金额2446.67万元。审计质量不断提高,在2017年优秀项目评比中,有1个项目被评为全省、全市优秀审计项目。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保山市审计局关于市以下审计机关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文件,昌宁县审计局2017年经费收入预算为450.11万元,年终决算总收入为595.65万元,差异率32.33%。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数450.11万元,决算数526.07万元,差异率16.88%。主要原因:一是年末追加其他审计事务项目经费35万元;二是人员津补贴调增;三是县级财政拨付审计业务工作经费51万元,四是县级财政拨付2016年度行政及事业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及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
2017年年初预算安排支出450.11万元,决算总支出数为595.65万元,差异率为32.33%。其中,基本支出预算为337.11万元,决算数为389.44万元,差异率为15.52%,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13万元,决算支出数为206.21万元,差异率82.49%。主要原因同上。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昌宁县审计局2017年收入595.6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240.73万元,增幅为67.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6.0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171.15万元,增幅为48.22%;支出595.6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240.73万元,增幅为67.83%,其中:基本支出为389.4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193.52元,增幅为98.78%;项目支出为206.2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47.21万元,增幅为29.69%。主要原因:一是年末追加其他审计事务项目经费35万元;二是人员津补贴调增;三是县级财政拨付审计业务工作经费51万元,四是县级财政拨付2016年度行政及事业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及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五是2016年度我局分行政和事业两个单位进行预算和决算,即:昌宁县审计局、昌宁县政府投资和农村集体财务审计中心。机构改革后,事业人员所在机构纳入行政进行统一决算,但是决算提取上年数据只能提取昌宁县审计局的,因此造成差额。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昌宁县审计局2017年经费预算收入为45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5.08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6.7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84万元),年终决算总收入为595.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4.79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6.5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53万元),差异率为32.33%。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数450.11万元,决算数526.07万元,差异率16.88%。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年末追加其他审计事务项目经费35万元;二是人员津补贴调增;三是县级财政拨付审计业务工作经费51万元,四是县级财政拨付2016年度行政及事业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及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昌宁县审计局2017年总收入595.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6.07万元,占总收入的88.32%,其他收入69.58万元,占总收入的11.68%。按资金性质分:基本支出389.44万元,占总收入的65.38%,项目支出206.21万元,占总收入的34.62%。
昌宁县审计局2017年支出595.65万元,比去年增加240.73万元,增幅为67.8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4.79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6.5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53万元。总支出中财政拨款支出526.0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8.32%。按支出性质、支出经济分类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昌宁县审计局2017年共列支“三公”经费766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68.27元,同比减幅0.09%,其中: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189人,共计费用49800元(主要是接待其他州市县审计机关来交流学习的费用),与去年同期比减少61元,减幅0.1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如下图所示:
(2)2017年度,昌宁县审计局共列支会议费0.75万元,上一年度会议费在昌宁县审计局事业单位列支0.96万元,同比减少0.21万元,减幅22.88%。主要原因培训会议减少。两年对比情况如图所示:
(3)2017年度,昌宁县审计局共列支培训费用8.1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0.56万元,同比减幅为6.47%,主要原因:外出培训减少。两年对比情况如下图所示:
(4)其他重点经济分类支出具体上下年度对比情况如下图所示:
(5)重点经济分类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通过上述对比分析可看出:昌宁县审计局部分重点经济分类指标与去年同期数相比存在增加趋势,出现这些情况除了客观存在的原因如:审计项目数量增加,2016年度我局分行政和事业两个单位进行预算和决算,即:昌宁县审计局、昌宁县政府投资和农村集体财务审计中心。机构改革后,事业人员所在机构纳入行政进行统一决算,但是决算提取上年数据只能提取昌宁县审计局的,因此造成支出差额。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有针对性对这些问题进行整改,力争节能增效。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昌宁县审计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526.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8.48万元、公用经费45.59万元、项目经费152万元。
昌宁县审计局财政拨款支出526.07万元,基本支出374.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5.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96万元;项目支出15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7.8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2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昌宁县审计局2017年年末无结转和结余情况。
(四)当年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昌宁县审计局2017年资产合计375.30万元,负债合计46.1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2.30%。资产负债情况与上年度比较情况如下图所示:
总资产减少是由于2017年末根据公车改革,核销了1辆公务用车,负债增加是由于2017年末省审计厅拨付的“其他应付款-审计补助经费”未来得及使用。因此,相比上一年度负债有所增加。
(一)资产负债结构情况。
昌宁县审计局2017年末总资产375.3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93万元,减幅为4.56%。其中其他应收款4.9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52万元,减幅为79.77%;固定资产329.14万元,比上一年度减少39.62万元,减幅10.74%;其他应付款46.16万元,比上一年度增加21.69万元,增幅88.64%。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原因分析:2017年固定资产减少是由于公车改革,我单位减少1辆公务用车,价值为43.82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少是因为上一年度的其他应收款多为审计人员预借差旅费,已于2017年初予以报销或收回,2017年末的其他应收款为缴纳至县级财政的综合考核押金。2017年末的其他应付款除了干部职工缴纳县财政的综合考核押金以外,是省厅年底拨付的审计补助经费还未来得及使用。
(二)资产负债对比分析。
昌宁县审计局2017年资产合计375.30万元,负债合计46.1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2.30%。年末负债中的其他应付款已于次年开始产生支出。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部门(单位)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
(二)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工作开展情况。
(三)对部门(单位)决算管理及报表设计的意见建议。
(四)对加强部门决算数据分析利用工作的建议。
注: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可参考部门决算分析评价表(见软件查询模板)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附后)。
附: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一、行政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的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
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
2.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衡量行政单位当年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3.人均开支,衡量行政单位人均年消耗经费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开支=本期支出数÷本期平均在职人员数×100%
4.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项目支出比率=本期项目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5.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本期人员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公用支出比率=本期公用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6.人均办公使用面积,衡量行政单位办公用房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均办公使用面积=本期末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本期末在职人员数
7.人车比例,衡量行政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车比例=本期末在职人员数÷本期末公务用车实有数:1
二、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衡量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预算收入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数
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2.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衡量事业单位事业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
3.人均基本支出,衡量事业单位按照实际在编人数平均的基本支出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基本支出=(基本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实际在编人数
4.资产负债率,衡量事业单位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提供资金的安全保障程度。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此外,行业事业单位还可根据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和分析需要增加相关分析指标,如:
1.财政拨款依存度, 衡量部门(单位)对财政拨款的依赖程度。
财政拨款依存度=财政拨款收入÷收入总额×100%
2.固定资产成新率,反映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
固定资产成新率=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值×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