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6-4-/2022-022200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2-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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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审计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昌宁县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省、市、县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县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承担有关审计业务的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相关法规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中共昌宁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昌宁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省、市、县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和省、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开展村级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省、市、县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和审计资源配置,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在编制管理、干部管理、审计计划、组织实施、结果报告、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统筹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10.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1.完成保山市审计局和昌宁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昌办发(2019)26号),中共昌宁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昌宁县审计局,接受中共昌宁县委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昌宁县委审计委员会具体工作。昌宁县审计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股、电子数据审计股、财政审计股、农业与自然资源环境审计股、社会保障与企业金融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
所属单位1个,为昌宁县政府投资和农村集体财务审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讲话要求,昌宁县审计局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加强政治建设,抓实党建工作;二是加强廉政建设,深化作风整顿;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审计铁军;四是加强示范引领,巩固文明成果;五是加强审计监督,全面履职尽责,要着力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着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推动过“紧日子”、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政府投资审计、着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着力加强审计整改、着力完成涉粮问题专项审计扫尾工作,积极配合完成上级莅昌审计的协调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昌宁县审计局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单位财务总收入683.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83.7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单位财务总收入增加9.22万元,增加1.37%,主要原因是申请了项目经费调增用于修缮房屋。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683.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83.7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3.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22万元,增加1.37%,主要原因是申请了项目经费调增用于修缮房屋。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单位预算总支出683.7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8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9.2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7万元,下降0.5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减少经费预算。项目支出214.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13万元,增加13.87%,主要原因是2022年申请调增项目经费2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的修缮及电路重设等。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审计事务-行政运行171.15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审计局工资福利支出、差旅费、办公费、交通补贴、交通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绩效目标考核奖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审计事务-审计业务214.48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审计局审计项目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审计事务-事业运行193.56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59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审计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9.08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审计局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1.91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0.82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审计局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8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审计局职工其他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3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审计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总额29.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审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97万元,较上年减少0.23万元,下降3.1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由省审计厅(本级)统一编制。
与去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审计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54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3.2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1次,共计接待197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审计局截止2021年末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3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3.1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3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3.1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的原因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公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昌宁县审计局重点项目为审计业务经费,该经费主要保障开展全年审计项目支出。2022审计业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如下:被审计单位大于等于30个;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大于等于30篇;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大于等于1个;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金额大于等于5000万元;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大于等于2项;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大于等于10篇;审计建议采纳率大于等于90%;媒体宣传报道大于等于3篇;被批示、采用审计信息大于等于3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审计业务,是指审计机关按照职能职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审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3.5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9万元,下降2.8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按定额标准测算的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宁县审计局资产总额204.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39万元,固定资产186.6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4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0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9项,账面原值25.8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确定,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