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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6-4-/2021-0305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审计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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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审计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昌宁县审计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审计局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昌宁县审计局2021年单位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昌宁县审计局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主要职责。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省、市、县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县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承担有关审计业务的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相关法规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中共昌宁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昌宁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省、市、县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和省、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开展村级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省、市、县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和审计资源配置,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在编制管理、干部管理、审计计划、组织实施、结果报告、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统筹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10.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1.完成保山市审计局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审计局是昌宁县人民政府组成单位,为正科级。昌宁县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昌宁县审计局。昌宁县审计局设7个内设机构,具体是:办公室、法规股、电子数据审计股、财政审计股、农业与自然资源环境审计股、社会保障与企业金融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昌宁县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1个,为昌宁县政府投资与农村集体财务审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县审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坚持严格审计质量、坚决遵守审计八不准纪律和完善审计制度、强化审计功能为抓手,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开展审计工作,全面完成财政审计、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经济责任审计、投资审计等各项审计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和效果。2020年,组织完成财政审计、政府投资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等审计项目73项,查出问题金额46287万元,其中:违规金额4217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116万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37981万元,其中:收缴财政4718万元、核减工程款33263万元。审计移送案件31件,涉及金额444万元。2020年,在云南省率先实现了“巡审联动”监督全覆盖,以“三个加强”破解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困境,2020年1月,荣获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是全省唯一荣获全国优秀审计项目、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县级审计机关。2020年12月20日,中央文明委发文,明确我局继续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昌宁县审计局编制2021年单位预算单位共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具体包括:昌宁县审计局)。截止2020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27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单位财务总收入674.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60.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34万元。

与上年对比单位财务总收入减少143.74万元,下降17.88%,主要原因是2020年包含了开展全县村级巡审联动审计监督全覆盖的专项工作,2021年无单列的专项工作,严格部门支出管理,压减一般性支出,削减低效无效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674.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60.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3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0.21万元(本级财力660.21万元)。

与上年对比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3.7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包含了开展全县村级巡审联动审计监督全覆盖的专项工作,2021年无单列的专项工作,严格部门支出管理,压减一般性支出,削减低效无效支出。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单位预算总支出674.5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7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8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11万元,下降5.62%,主要原因是2021年严格部门支出管理,压减一般性支出,削减低效无效支出;项目支出202.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1.29元,下降33.32%,主要原因是2020年包含了开展全县村级巡审联动审计监督全覆盖的专项工作。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审计事务-行政运行189.22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审计局工资福利支出、差旅费、办公费、交通补贴、交通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绩效目标考核奖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审计事务-审计业务187.18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审计局审计项目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审计事务-事业运行180.64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65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审计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1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审计局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4.04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审计局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3.68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2.36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审计局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2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审计局职工其他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2.55万元,主要用于昌宁县审计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总额24.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单位“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审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2万元,较上年减少0.44万元,下降5.7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审计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69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6.4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140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结合上年度支出情况,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审计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1万元,较上年减少0.14万元,下降5.2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1万元,较上年减少0.14万元,下降5.2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的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结合上年度支出情况,进一步压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审计业务,是指审计机关按照职能职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2.其他审计事务,是指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业务时发生的其他有关工作或事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审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58万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公用经费28.73万元),减少6.15万元,下降21.41%,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调出及退休等变动,机关运行经费测算基数发生降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单位决算时一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