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6-4-04_H/2016-0324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8-03-14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审计局职能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按照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的有关审计法规、规章制度和工作方针、政策,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县审计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安排当年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组织对某些行业和重大专项资金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提出拟订和完善有关政策、规章、宏观管理措施的建议。
三、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政府投资审计结果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公告)审计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他规定,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3.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4.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县级以下(含县级)政府投资和以县级以下(含县级)
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
6.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7.县人民政府管理的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专项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9.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他规定,根据委托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 审计金融、保险、证券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2. 审计国家、省、市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
3. 中央、省、市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4. 审计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赠款项目执行单位的财务收支。
5.中央、省、市驻昌单位领导干部和国有控股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五、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六、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管理措施情况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七、组织或参加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全县审计人员的培训工作。
八、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县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县审计信息系统。
九、指导与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昌宁县田园镇右甸西路64号
电话:0875-3032733 传真:0875-3032734
电子邮件:bscnsjj@163.com
昌宁县审计局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负责文秘、财务、会务、宣传、新闻发布、信息、统计、保密、信访、档案、后勤服务等工作;拟订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审计领域对外交流工作;承担信访举报受理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作;组织审计人员学习培训、交流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退休人员工作。
负责人:李伟 联系电话:0875-3032733
二、法制和计算机信息股
主要职责是:承担有关审计业务的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业务指导、监督;负责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培训及运用工作;管理维护计算机和审计会商系统、网络交换机等审计信息化设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汤云皓 联系电话:0875-3032730
三、政府投资和农村集体财务审计中心
(一) 办公室:负责文秘、财务、信息、统计、人事、党群、保密、信访、档案等工作;拟订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审计人员学习培训、交流工作。
负责人:张强 联系电话:0875-3032729
(二)政府投资审计办公室: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监督;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国家、省、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开展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负责跟踪检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杨丽莉 联系电话:0875-3032729
(三)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办公室:对村级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有关审计调查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乡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杨蓉 联系电话:0875-3032729
四、财政金融审计股
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审计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组织审计中央、省、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各部门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根据委托,审计金融、保险、证券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负责政法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及专项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
负责人:罗凯洁 联系电话:0875-3032731
五、经济责任审计一股、二股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一股:1.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2.负责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3.负责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4.开展有关审计调查;5.指导和监督县直有关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负责人:金玉堂 联系电话:0875-3032732
(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二股:1.负责全县13个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2.指导和监督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3.承担党群部门的财务收支及专项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4.开展有关审计调查。
负责人:段宝忠 联系电话:0875-3032732
六、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股
主要职责是:组织审计县级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的农业专项资金、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涉农部门、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专项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
负责人:陈丽萍 联系电话:0875-3032737
七、社会保障审计股
主要职责是:组织审计县级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根据委托,审计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赠款项目执行单位的财务收支;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承担应由县级负责或受上级审计机关委托的经贸和企业审计业务;负责文教卫生及组织人事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及专项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
负责人:陈愉洁 联系电话:0875-3032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