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694092E8-/2020-0116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 | 2020-01-29 |
文号 | 浏览量 |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昌宁县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相关要求,以抓实内容、载体、解读、制度4个重点为核心,以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目标、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全面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完善畅通公开渠道,扎实抓好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具体开展工作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到位。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和局机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工作业务员,将年度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限等分解到科室,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与部门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主要领导听取政府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政府公开工作,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明确。局办公室定期督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时间是否适当、及时,公开程序是否严谨、合理等,不断提高卫生健康系统的政府公开实效。
(二)建章立制,管理阳光透明。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的落实,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建立了相关的制度和监督机制。一是完善“三重一大”会议决策制度、议事会议制度,制定党政“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领导班子决策规则,从决策的形式、程序、内容和监督落实等方面制定了详细规定,明确了班子成员职责和权限,确保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二是推进“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等政府公开。对照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根据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便民高效、公开透明,认真梳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逐条梳理公开。并依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了行政权力事项总表、相关事项信息表和事项办理流程,明确了申报材料、申请条件、承诺期限等服务事项内容,规定了各环节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办理时限。三是规范政府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制订了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信息表、审批流程表及岗位说明和事项审批流程图等卫生行政审批“三表一图”,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并对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准入条件、申请资料、审批程序和办理时限等内容予以公示、公开,在受理窗口一次性告知,方便群众办事。四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和信息发布维护工作,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批制度,按要求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对重要数据资料进行备份,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确保网络安全运行。注重提高回应效率,及时办理门户网站信息互动信件的回应工作,便于咨询群众及时查到回复的内容。
(三)把握尺度,公开形式到位。一是坚持阳光管理,规范公开内容、程序、时间、范围,提高各项工作透明度,增强系统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卫生健康局始终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实施民主管理、完善民主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依据“政策依据公开、程序流程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精神,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开内容,本着便利、快捷、有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对工作动态、政策法规、“三公”经费预决算、卫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等全面实行政府公开,通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把干部群众关心的“事权”、“财权”、“用人权”进行公开,增强了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转变了工作作风。二是卫生健康局和各医疗卫生单位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以及公开栏、公示栏、文件、电子屏等多种形式,严格落实“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医疗服务药品、项目价格逐一公示等制度,对出入院等就诊流程均实行公示告知。各医疗卫生单位公开办事指南、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就医指南、医疗服务信息、收费信息、健康教育信息,为干部职工参与单位发展搭建平台,为群众搭建监督平台,为患者搭建方便就医服务平台。三是加强管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抓好网站、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和12345政府热线平台的管理,充分发挥政府新媒体的灵活优势,做好工作信息的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全年未发生泄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 | 增840 | 84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 | 增20 | 2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9 | 26518940.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仍面临人手少、工作量大的矛盾,工作人员配备不足,均为办公室人员兼职;二是上级对系统内各单位指导不够,业务不熟,水平不高,影响工作开展;三是公布形式和公布渠道还有进一步拓展,新媒体应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公开信息设备设施建设陈旧,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思想统一到各级关于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上来,增强大局意识,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按照“谁管理、谁公开”和“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主体,落实人员,细化措施方案,扎实有序推动工作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完善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门建设,加强人员配备,提高公开和发布更新的及时性,提高公开的实效性。三是加强监管执法类政务公开。深入研判执法政务公开的社会影响,依法稳步推进执法工作政府信息的公开。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与申请人、利益相关人的沟通,解释相关政策法规,依法规范完成审核程序,尽可能方便申请人获得公开信息。四是夯实公开平台。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门户网站信息管理,提升公开信息的质量、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做好网上发布公开工作,严格网站公布信息审批制度,全面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使网站管理制度化、常态化。全力提升“12345”等政务热线电话管理水平,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发挥好网站的便民服务作用。五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本着简便易行、方便群众和利于监督的原则,增强政务公开的时效性注重实效,因地制宜,以灵活多样的形式予以公开全局政务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作出答复,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将处理结果及时予以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