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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694092E8-/2020-0813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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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顺利完成乡镇卫生院等级复审及“一站一中心”验收工作

8月10日至12日,市卫健委组织云南省国家级及省级专家库保山专家5人到昌宁县开展乡镇卫生院等级复审及“一站一中心”验收工作,这标志着昌宁县全面完成乡镇等级复审工作。

昌宁县于2018年启动了“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工作,并积极组织乡镇卫生院开展等级评审评价,按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版)》及《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版)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努力使各机构创等达标。通过“机构自评、县级初评”后,昌宁县共有8家乡镇卫生院达到创等标准并申请复审。

此次等级医院复审评价工作采用现场复核和线上复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家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检查、随机访谈、现场考核等方式,对医院科室设置、医疗护理质量安全管理、医院感染和医疗废物管理、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绩效考核制度、信息系统建设、“三基”培训与考核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评审。

开展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评价,是促进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以及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院整体工作水平、综合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及技术水平,优化就医环境,规范执业行为,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在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预防保健、康复等方面的综合服务功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提高人民群众的信任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