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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694092E8-/2020-072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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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卫生健康局关于申报2020年云南省“定制药园”的通告

为充分利用好我县中药材资源,发挥其产业发展的优势,推动中药材种植产业扶贫取得实效,根据《云南省实施“定制药园”工作方案》(云卫中医发﹝2018﹞9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定制药园”的工作实施,现将2020年“定制药园”的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必须为信誉良好的中药材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植(养殖)大户等独立法人机构。

(二)申报主体注册地应在昌宁县区域范围内。

(三)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定制药园,申报药材品种限《2020年云南省“定制药园”建设指南》(附件2)中的一个品种。

(四)申报药材品种的种植面积不少于200亩。

(五)通过申报药材品种的种植,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带动贫困户增收不少于20户、增收总金额不少于10万元。

(六)已获“定制药园”认定的单位,不得申报。

(七)符合《云南省实施“定制药园”工作方案》(云卫中医发﹝2018﹞9号)(附件1)相关规定。

二、申报材料

(一)需提交书面的《2020年云南省“定制药园”申报表》(附件3)及其相关附件资料(附件7),规范整理。

(二)与所申报项目有关的奖励奖状、专利证书、资格资质认证认定等证明材料也可作为补充材料上报。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2020年云南省“定制药园”申报表,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申报材料要求按资料体例规范(附件7)整理、装订相关申报资料,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4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申报程序及时限

请符合条件的各申报机构自通告发出之日起至2020年8月5日前向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提出申请,报送申报资料。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扶贫办、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等部门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后,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提出推荐意见,统一报送至保山市卫生健康委。

四、申报材料联系人

联系人:鲁雪梅

地址:昌宁县田园镇达丙社区福惠路31号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电话:0875-7130901 

邮箱:zykj7130901@126.com

附件:

2.2020年云南省“定制药园”建设指南

3.2020年云南省“定制药园”申报表

4.2020年云南省“定制药园”形式审查标准

5.2020年云南省“定制药园”专家评审标准及计分表

6.2020年云南省“定制药园”现场审核记录表

7.2020年云南省“定制药园”申报资料的体例与整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