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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94092-30/2015-1223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5-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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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协助县长工作,并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将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党组书记、县长段登位 领导并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行政学校。

联系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

党组副书记、副县长陈 瑜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主抓投资、城乡建设、安全生产、融资和招商引资工作。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储中心)、县统计局、县安全监督管理局、县招商局、县佳阳公司、县应急办。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委老干部局、国家统计局昌宁调查队。

副县长董大刚 主抓交通运输、移民、社会保障和救灾救济工作。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移民局。

联系县政协,县委编办、县残联、邮政和公路交通驻昌单位。

党组成员、副县长沈 冰 主抓社会事业发展、市场监督管理和文化旅游工作。分管县教育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档案局(档案馆)、县旅游办、县地方志办、县侨办。

联系县委宣传部、县委史志委、县总工会、县社科联、团县委、县妇联、县侨联、县文联、县红十字会。

党组成员、副县长杨朝强 主抓农业农村工作。分管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扶贫办、县森林公安局、县畜牧兽医局、县地震局、县科技局、县供销社、县新农办、县糖办、县茶办。

联系县委政研室、县科协、县气象局。

党组成员、副县长候选人赵新华 主抓财税、工业经济、烤烟和香料烟生产。分管县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办)、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知识产权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环境保护局、县烟办、县统筹办。

联系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电力公司、县烟草分公司(烟草专卖局)、县香料烟分公司、金融、保险和通信驻昌单位。

党组成员、副县长候选人赵立彬 主抓社会稳定工作。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和县信访局。

联系县委政法委、县委610办、县委群众工作局、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和驻昌部队。

副县长王 刚 协助副县长沈冰抓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副调研员杨光荣 协助副县长候选人赵新华抓香料烟生产。

党组成员赵光义 协助副县长候选人赵新华抓财税、工业经济工作,分管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党组成员李先廷 主抓柯卡一体化建设工作,协助副县长杨朝强抓农业农村工作。

党组成员杨先超 主抓县人民政府后勤事务工作。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接待办、县驻昆办。

县人民政府领导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分工协作关系如下:陈瑜—董大刚,赵新华—赵立彬—赵光义,沈冰—杨朝强。

各企事业单位按照上述分工范围联系工作。

昌宁县人民政府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