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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694092E8/20250422-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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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全县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落实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负责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负责医疗服务价格审核备案工作。

(3)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落实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指导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编制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预案演练,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和协调推进医养结合政策的落实,监督落实医养结合标准、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监管工作。

(6)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做好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 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抓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 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健全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全县大健康产业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是一个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内设12个机构:办公室、党工委办公室、人事与科技教育股、财务股、产业规划股、政策法规股、监督执法股、疾病预防控制与防治艾滋病股、基层卫生健康股、妇幼与人口家庭发展股、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综合管理股。所属单位18个分别是: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昌宁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昌宁县人民医院、昌宁县中医医院、昌宁县温泉镇卫生院院、昌宁县翁堵镇卫生院、昌宁县鸡飞镇卫生院、昌宁县大田坝镇卫生院、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卫生院、昌宁县更戛乡卫生院、昌宁县勐统中心卫生院、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昌宁县耉街中心卫生院、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

3.人员编制情况

行政编制 24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人。2024年年末在职人数23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结合部门职责,整理归纳出2024年昌宁县卫生健康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其中绩效目标的设定包含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合理性指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明确性指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4年总收入2443.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3.58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9%;其他收入0.03万元,占总收入的0.001%。

2024年总支出244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443.58万元,占总支出的99.97%。其中:基本支出380.12万元,占总支出的15.55%,项目支出2063.46万元,占总支出的84.42%。其他支出0.62万元,占总支出的0.03%。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昌宁县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实施方案(试行)》《昌宁县医疗卫生机构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昌宁县卫生健康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内控制度(试行)》《昌宁县卫生健康系统物资采购管理内控制度(试行)》《昌宁县卫生健康系统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试行)》《昌宁县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试行)》等方案和制度。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厉行节约、只减不增”的原则,编细做实“三公”经费预算,从源头上加强监管,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01万元,比上年2.45万元减少1.44万元,减少58.77%。

二、绩效自评组织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财政支出项目的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一是根据文件要求,确定了纳入绩效自评的财政支出项目,在编制年初预算时,专门研究制定了各个项目的绩效考核指标,内容涵盖投入、产出、效果、效率等各个方面;二是成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项目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同时明确各相关股室、项目单位为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的主体责任,负责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三是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布置会,认真讲解绩效自评要求,并将《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印发各相关股室及项目单位;四是组织专门人员,对各股室、项目单位上报的自评报告进行汇总、审核。

2.组织实施

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单位针对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部门预算项目、县级专项资金,多次组织专人到各项目单位进行督促指导。由财务股牵头,组织局机关各项目股室及医疗单位对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及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并撰写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4年支出预算数2444.2万元,支出决算数2444.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其中:基本支出380.12万元,项目支出2063.46万元。

(二)产出情况分析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依照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按时按量完成了各项工作,各项指标完成率均达目标以上。

(三)效益情况分析

各项目资金发挥效益使人民群众生活得到保障,对改善民生,促进卫生健康事业有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满意度情况分析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率不断提高。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是各相关股室、各项目单位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学习上级文件,提高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建立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质量。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项目实施阶段做好监督和跟踪管理,项目实施结束及时总结自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各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分配安排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将在县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二)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我单位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要求各业务股室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了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项目单位加快经费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经费下达之后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采购进度。

(三)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为加大资金监管力度,保障全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开展,我部门制定了《昌宁县卫生健康系统内控管理制度》,要求全县卫生系统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开展对二级单位的财务收支、基本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的内审督查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