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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694092E8/20240322-00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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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转移支付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本次评价内容为中央级采用因素法分配的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卫生健康转移支付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的决策情况、管理情况、产出情况和效果绩效。具体包括精神疾病和慢性病防治、结核病防治、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绩效考核等内容。

我单位通过认真组织实施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绩效自评工作,如期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达到预期效果,自评得分为93.5分,自评结果为“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财社〔2023〕36号文件执行,年度资金以当年目标要求管理使用,按项目方案执行,合理分配资金。加强资金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对各项目资金进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单位资金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资金使用均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无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部分资金预算执行进度不理想,究其原因既有项目单位报账不及时,未形成有效支出的原因,也有财政调度安排不及时、拨付不到位的问题。

2.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任务完成率不达标。原因分析:防艾宣传工作高度和深度不够。社会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歧视短时期内难于消除,导致部分就诊者知情后不愿意接受检测。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强化督导检查,督促财政部门及时保障各项专项补助资金,提高项目资金执行力度,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2.强化监测检测和行为干预,不断提高检测针对性和有效性。落实门诊就诊者、性病就诊者人群、婚姻登记人群、孕产妇人群、体检人群、术前检测人群、公安抓获的卖淫嫖娼人群等重点人群艾滋病检测工作;开展院内PITC培训,建立PITC工作流程。规范开展自愿咨询检测工作,上报咨询个案信息;落实首诊负责制,履行结果告知、疫情报告和首次随访的职责。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新冠疫情防控:一是加强新冠病毒感染监测。加强冠病毒感染核酸实验室数据监测和网络监测,实时监测传染病疫情发展动态,并及时分析研判,累计开展新冠专题分析10期,开展风险研判18期。二是加强变异毒株监测。按照《保山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变异株监测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将核酸检测阳性且CT值≤32的标本送至保山市疾控中心进行基因测序,共转运变异株标本129份。三是制定《昌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监测工作计划》,每月开展重点人群、重点机构、外环境(污水处理厂)监测,共采集重点人群、重点场所1006份;采集昌宁县污水处理厂进水环境标本65份。

2.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完成AEFI监测上报31例,发热出疹性疾病监测上报15例,AFP监测上报1例,按要求完成了乙肝发病监测及查重工作。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17%。

3.结核病防治:全县累计推介转诊肺结核可疑者1314例,收治管理肺结核患者125人(含耐药患者3人),报告的肺结核患者登记管理率100%,病原学阳性率达90.99%,肺结核核患者规范管理率达100%,涂阴及接受涂片检查肺结核患者中开展痰培养或分子生物学检测比例为100%,全县电子药盒/手机端患者使用覆盖率为97.54%,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治愈率为98.00%,全县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耐药筛查率为97.17%,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100%(其中有症状的密切接触者检查率100%),结核病患者接受HIV抗体检测率为99.17%,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接受结核病检查率为100%,当年开展全县学校结核病筛查教职员工及学生30661人,PPD强阳性161人,均开展胸片检查复核,未检出确诊病例。

4.麻风病防治:本年度无新报告病例,年底有治愈存活可访视51人,现症病人2人;年内对治愈存活者进行复查体检51人、密切接触者体检108人,体检率均达100%;完成30个普通疫村(发现过麻风病患者的村民小组)2056人线索调查,线索调查率为38.22%(2056/5380),报告麻风病可疑线索8条,复核后排除麻风;完成线索调查非疫村数2023个72286人,线索调查率为23.52%(72286/307340),报告麻风病可疑线78条,复核后均排除;以进村入户形式普查重点疫村8个959人,人群体检率达97.46%(959/984),发现可疑麻风病患者线索数1条,复核排除麻风。

5.水质检测:完成保山市城市饮用水水龙头水质监测及水质安全状况信息公开检测工作,共检测出厂水、末梢水共24份,合格率为100.00%;完成城市饮用水枯水期和丰水期监测12份,合格率为100.0%;农村饮用水共监测110份,所检指标均合格69份,合格率为62.73%。

6.疟疾防制:规范处置1例几内亚马木大区输入卵形疟病例和1例缅甸密支那输入间日疟病例;完成“三热”病人血检1059人份;完成阴性血片县级复检75片,结果均为阴性;主动病例侦查5次;完成1次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媒介监测工作;完成督导任务13次;举办了1期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技术技能培训。

7.鼠疫防制:未发现人间鼠疫和鼠间鼠疫。完成动物检菌397份,昆虫检菌171份、间接血疑235份,均未检出阳性。固定点平均鼠密度室内1.22%,室外0.78%;流动点平均鼠密度1.69%;鼠笼密度1.87%;印鼠客蚤指数0.03。捕获小型兽6种147只;流动点捕获小型兽8种250只。

8.狂犬病防控:共暴露1969例,规范处理1397人次,接种狂犬疫苗1969份,24小时内及时接种1910人次。未发生人间狂犬病流行及一犬伤多人事件。

9.布病防治工作:共计筛查285人份,共检测出2份阳性血清,均通过省级复核。

10.登革热防制:处置2例输入性登革热病例;完成了1次县城建成区的登革热伊蚊媒介扩散趋势监测工作,完成1次柯街镇、卡斯镇、湾甸镇、勐统镇、鸡飞镇5个热区乡镇的登革热媒介快速监测评估,布雷特指数(BI)最高30、最低0。

1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在册患者1920例,在册率6.00‰,管理率为98.73%,规范管理率96.77%,体检率84.38%,患者服药率92.80%,规律服药率76.85%;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率91.51%,精神分裂症患者规律服药率76.83%;全县病人评估1857人,未评36人,评估率98.10%;共有非在管人员72人,全年共排查72人,其中同意转在管36人,不同意管理9人,迁出管理2人,退出管理24人(市三院符核诊断后退出),联系不上4人。全年线索病人排查39人,排出管理17人,不同意管理4人,新增管理15人。

12.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共抽调3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开展现场监测工作,对监测对象身高、体重、血压、龋齿、脊柱弯曲异常、视力、疾病史、行为习惯、教学生活环境等项目进行监测调查,共完成监测调查2024人,其中:高中生269人、初中生537人、小学生1051人、幼儿园大班生167人。

13.食源性疾病监测:截至12月31日,全县通过“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系统”上报食源性疾病病例366例,其中男169例,女197例,无死亡病例。其中,昌宁县人民医院上报病例173例,已完成“县级综合哨点医院每月(平均)不少于10例”的任务要求。

14.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完成封闭2016颗牙,封闭人数713人,窝沟封闭完成3个月后开展复核,由项目办、项目技术指导组对承担项目医疗机构抽取>20%人数开展情况进行,复核结果为:示范一小复查79人,185颗牙,存牙数167,合格率90.20%,牙面345面,存牙面数322面,合格率93.0%;思源实验学校复查130人,360颗牙,存牙数326,合格率90.50%,检查牙面614面,存牙面数554面,合格率90.2%,达到了标准要求。

15.防治艾滋病工作:累计报告现住址为昌宁的HIV感染者和病人581例,死亡141例,实际管理440例。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和病人比例达93.62%,累计接受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472人(其中失访8人,死亡48人)。目前仍在接受抗病毒治疗417人。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94.8%,治疗成功率达95.7%。无母婴传播报告病例,未发生输血传播。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4〕39号)文件要求,结合保财社〔2023〕12号、56号、57号、97号、110号、130号、146号、154号资金指标文件工作任务目标,我局立即召开了绩效自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关事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落实执行。

2.组织过程:一是成立绩效自评小组,职责明确,分工协作;二是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自评实施方案;三是收集资料并审核;四是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形成自评结论;五是撰写自评报告。

3.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机构,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绩效评价;

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定期汇总存量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使用进度,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并对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三是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四是强化预算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我单位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预算数为61.4万元,支出数为44.51万元,执行率为72.49%。资金按规定使用,无不符合规定开支。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各三级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数量指标(30分)

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任务完成率

≥95%

94.8

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筛查任务完成率

100%

100%

新冠监测任务完成率

≧90%

100%

城乡饮用水监测完成率

100%

100%

重点机构重点人群核酸采样检测率

≥90%

100%

窝沟封闭完好率

>85%

>85%

(2)质量指标

质量指标(20分)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95.17%

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任务完成率

≥95%

100%

流感暴发疫情处置及时率

100%

无暴发疫情

重点传染病报告及时率

≥95%

99.9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报告率

100%

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3)时效指标。按时完成工作。

(4)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居民健康水平和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均有提高。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逐步提高。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针对绩效自评结果,通过以下措施强化绩效自评结果的运用:一是利用绩效自评成果改进下一年度绩效自评指标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从而完善项目自评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确保项目按要求完成,及时发挥财政资金效能;二是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结合,本次自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对于合理安排下一年度预算起到关键作用。

本次评价结果将在县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项目单位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重要依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