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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694092E8/20240521-00007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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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我单位通过认真组织实施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绩效自评工作,如期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达到预期效果,自评得分为100分,自评结果为“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的要求,我单位对照承担的相应项目、年初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认真开展了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年初确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完成良好,各个指标均按要求实施,相关数据经复核,指标达到并符合指标要求。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中央补助资金有限,地方财政困难,经费投入难以满足群众对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需求。部分资金预算执行进度不理想,究其原因既有项目单位报账不及时,未形成有效支出的原因,也有财政调度安排不及时、拨付不到位的问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强化督导检查,督促财政部门及时保障各项专项补助资金,提高项目资金执行力度,确保工作有效落实;二是建议国家、省增加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经费,用于当地多部门合作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工作,不断加大地区重大传染病防控力度,扩大防治覆盖面和提高有效性,有效控制疫情。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评价内容为中央级采用因素法分配的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卫生健康转移支付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以及县级配套的重大传染病经费的使用情况、管理情况、产出情况和效果绩效。具体包括精神疾病和慢性病防治、结核病防治、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城市饮用水、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防控绩效考核等内容。

2022年收到财政下达2022年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补助经费858.29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82.11万元(艾滋病防治2.63万元、精神卫生29.48万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150.00万元);县级补助资金676.18万元(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4.62万元、新冠肺炎防控经费671.56万元)。

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1.做好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及国家要求的应急储备疫苗需求计划,组织辖区内0-6岁适龄儿童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实施,保证疫苗应用效果评估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达到国家和省级要求,保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保护儿童身体健康。

2.开展重大慢性病早期筛查干预项目,落实慢性病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报告和随访服务,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

3.掌握我县新冠肺炎疫情、主要病原和影响因素等状况及变化趋势。推动优化、整合及拓展现有传染病监测网络,为长期、连续、系统地收集疫情信息,实现数据的深度分析与综合利用提供技术支持。

4.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降低艾滋病病死率,艾滋病疫情总体下降。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3〕29号)文件要求结合保财社〔2022〕44号、196号、昌财社〔2022〕5号资金指标文件工作任务目标,我局立即召开了绩效自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关事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落实执行。

2.组织过程:一是成立绩效自评小组,职责明确,分工协作;二是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自评实施方案;三是收集资料并审核;四是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形成自评结论;五是撰写自评

3.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机构,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绩效评价;

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定期汇总存量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使用进度,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并对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三是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四是强化预算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2年我单位共收到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858.29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2年,我单位含上年结转资金共支出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858.29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卫生应急、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新冠肺炎防疫防控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有关工作。资金执行率为100%,资金按规定使用,无不符合规定开支。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分析

(1)数量指标

1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任务完成率≧95%;2发现并治疗管理肺结核患者数不低于任务的比例≥85%;3疫苗接种率≥90%;4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4‰;疫苗接种率≥90%;5新冠肺炎网络实验室建设任务完成率≥85%;6购买疫情防控设备及应急物资=100%。

(2)质量指标

1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80%;2艾滋病高危人群(暗娼、男性同性性行人群)干预任务数检测完成率≥80%;3开展肿瘤登记的县区覆盖率100%;4新冠监测任务完成率≧90%。

(3)时效指标

采购设备及物资及时到位率100%。

2.效益分析

(1)社会效益

1通过加强疾病的宣传,提高群众防病知识,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2及时处置重大传染病疫情,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

3.满意度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针对绩效自评结果,拟通过以下措施强化绩效自评结果的运用:一是利用绩效自评成果改进下一年度绩效自评指标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从而完善项目自评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确保项目按要求完成,及时发挥财政资金效能;二是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结合,本次自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对于合理安排下一年度预算起到关键作用。

本次评价结果将在县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项目单位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重要依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控专项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15日